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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受疫情影響,許多海外國人不便返國,超過2年未入境,遭依法遷出戶籍,恐影響健保等權益。 對此,內政部表示,為了正確戶籍資料,出境2年以上,依法應遷出登記。

  2. 2021年5月31日 · 受疫情影響,許多海外國人不便返國,超過2年未入境,遭依法遷出戶籍,恐影響健保等權益。 對此,內政部表示,為了正確戶籍資料,出境2年以上 ...

  3. 2021年11月29日 · 當事人既然已經出境,不具有在國內居住的事實,就應該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未來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就可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重新辦理遷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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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當事人既已出境有在國內居住的事實,就應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辦理遷出登記,未來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即可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辦理入登記。

  6. 戶政司指出,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國外之國民,欲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並備齊國民身分證、遷入地戶口名簿及前開護照等資料,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當日即可完成遷入登記。

  7. (一)查核當事人戶籍資料,與未入境通報相符者,依規定代辦遷出登記。 (二)當事人戶籍已他遷者,應循線函轉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處理。 (三)發現當事人未出境或出境未滿二年者,戶政事務所應將錯誤通報連同

  8. 自109年初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至今,已持續近2年,本部陸續接獲反映,國人因出國2年戶籍遷出,影響全民健保及國民年金之權益。. 本部考量COVID-19疫情之發生屬不可抗力之情形,不可歸責於民眾,並由民眾承擔法律上之不利益,另為避免國人為了特定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