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與房屋有租賃關係嗎?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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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與房屋間有何租賃關係?
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出賣,是否有租賃關係?
土地與房屋有什麼關係?
土地受讓人與誰有租賃關係?
什麼是租賃關係?
土地與房屋是否同屬一個人所有?
被上訴人承受系爭土地時,明知該土地上建有系爭房屋,如認其有租賃關係,上訴人可獲租金收益,對其權益影響不大;如拆除系爭房屋,將使被上訴人及社會 經濟 蒙受重大損失,被上訴人抗辯:上訴人行使權利係以 損害 他人為主要目的,為權利濫用等語,並非無據。 應類推適用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規定,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存在。 (最高法院)按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規定及本院四十八年台上字第一四五七號判例,須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之情形,始有其適用。 而民法第八百六十六條規定:『不動產所有人設定 抵押權 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及其他權利。 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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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劉孟錦律師.楊春吉 【問題】 共有建地(鄉下地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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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 · 民法第425條之1,法定租賃關係之期限?. 2021-03-01. 民法第425條之1第1項規定:「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 ...
2019年2月20日 · 民法第425-1條 土地所有人與房屋所有人之租賃關係. 1.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推定在 ...
司法實務對此二條文之闡述,均有肯、否兩面見解。. 然而,最高法院對於民法第876條已明確表示限於單獨一人所有始有適用,排除分別數人共有或多數不相同之共有的情況,似可認為民法第876條法定地上權較無適用的空間。. 相對地,司法實務見解對於民法第425 ...
民法第425條之1規定,讓房屋在「得使用期間」內,與土地具有法律推定的租賃關係,而究竟什麼是房屋的「得使用期間」呢? 實務上,有法院會以「行政院頒佈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或是「各縣市各類房屋折舊標準及耐用年數表」來審酌,一般的鋼筋混凝土房屋的使用期間約在50年左右,如果超過正常使用期間太久,讓房屋已經失去可以被合理使用的狀態時,就有可能無法受到民法第425條之1的保障,而面臨被拆除的命運(高雄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853號民事判決),但仍須以個案判斷為準據! 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386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 土地與其上之房屋之關係,究屬使用借貸、租賃或其他情形,及當事人間如何行使權利,應由個案查明衡酌當事人繼受情形、當事人間之關係、意思、使用情形、付費與否、雙方間所得利益與所受損害、有無權利 ...
別之租賃關係。 據此以觀, 民法第876條不動產, 各得單獨為交易之標的,且法定地上權的規定, 在民法第425條房屋性質上不能與土地使用權分離而之1 的立法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而存在,亦即使用房屋必須使用該房屋該條本是用來解決「土地及土地上建之地基, 故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而築物原同屬一人所有」,嗣後因拍賣將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出賣,結果, 導致房地分屬不同人所有時,其間雖無地上權設定,然除有特別情應如何解決房地間利用關係之規定,事, 可解釋為當事人之真意,限於賣故學者通說認為「土地及建築物不同屋而無基地之使用外,均應推斷土地屬一人所有」 之情形,並無擬制成立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法定地上權之必要32, 堪認「土地及地』 之本院48 年台上字第1457號判房屋同屬一人所 .
土地與房屋有租賃關係嗎?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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