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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2年10月30日 · 在外國結婚,能在台灣離婚嗎? 台灣承認國外結婚的婚姻效力自然也能辦理離婚。 但由於當事人是在國外結婚,台灣的戶政機構查不到兩人的婚姻關係,所以必須先補登記結婚(將國外的結婚文件交給該國在台灣的駐外使館或核可機構認證),才能離婚。

  3. 2024年5月30日 · 在臺灣,要辦理離婚有三種方式,民眾可以依據自身情況,挑選最適合的方式。 1. 三種離婚手續:協議離婚、裁判離婚、調解離婚. (1) 協議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已經有共識,可以選擇以協議離婚的方式進行離婚程序。 這樣做的好處步驟少、流程單純,只需要撰寫婚姻協議書,且雙方都同意約定事項(例如: 監護權 、探視權、 扶養費 、 夫妻財產 分配、 贍養費 等)夫妻二人在上親筆簽名,以及兩位以上離婚證人在場見證,並在協議書上簽名。 簽完名後,夫妻二人就可以拿以下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證人不需要一同前往。 如果會擔心之後會有因為不了解約定項目或法律書寫方式,而導致約定無效,建議可以尋求律師協助,將會更有效率地完成協議內容,也對雙方都有保障。 2. 協議離婚的流程. STEPS. 1.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在舊民法第982條規定為:「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這即是俗稱的「儀式婚」。 換句話說,在2008年5月22日前(包含5月22日當日),結婚只要有經過不特定人可以參加的公開儀式,無論是辦婚宴,或是到法院公證,縱使之後沒有去戶政機關登記,仍然屬於有效的婚姻。

    然而自2008年5月23日之後,新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這便是現行「登記婚」制度,也就是修法後,結婚是否有公開儀式已不重要,必須雙方共同至戶政機關登記結婚,婚姻才正式生效。

    從以上的規定來看,在2008年5月22日以前,我國人民就算曾在國外公開舉行婚禮,只要符合當時我國「儀式婚」的規定,就算回臺灣後未辦理結婚登記,仍屬有效婚姻(圖2)。 然而如果是2008年5月22日前在國外未舉行公開儀式,直接在當地登記結婚;或是2008年5月23日後在國外辦婚宴,之後卻未回國辦理結婚登記呢?因為結婚時不符合我國民法的規定,所以這就要看結婚當地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了。

    因為結婚屬於法律行為,原則上應該要符合我國民法規定,也就是說,2008年5月22日以前的舊法時期結婚應該要有公開儀式,而2008年5月23日以後結婚,則需要結婚雙方至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然而因為有「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國外結婚若是不符合我國民法規定,卻符合「行為地」(也就是「結婚當地」)的法律,仍然有效。 換言之,如果今天A國規定有公開儀式即屬有效婚姻,則一對新人於2008年5月23日以後在A國舉行公開婚禮,即使婚後未回臺灣辦理結婚登記,兩人的婚姻仍屬有效。 又,倘若B國採「登記婚」制度,另一對新人在B國合法登記結婚,即便未回臺辦理登記,這場婚姻在臺灣同樣有效。

    當然,這裡要提醒讀者:國外結婚至少要符合我國或結婚當地任一國的合法程序。若新人只在採「登記婚」制度的B國結婚宴客,卻不曾於B國登記,之後也未回臺辦理結婚登記,因既不符合我國規定,也不符合行為地B國的法律規定,這場婚姻在法律上自然是無效的。

  4. 2023年10月26日 · 但如果在國外結婚,卻要在國內離婚的話,如果先前沒有在國內補辦結婚登記,最保險的做法是先在台灣補辦結婚登記,才能離婚。 因為雖然台灣承認國外的合法結婚,但戶政機關沒有在國外辦理結婚者的結婚資料。

  5. 首先要先確認,兩人是在「國內結婚」還是「國外結婚」 ;再進一步討論是協議離婚或裁判離婚。. (一)國內結婚. 如果是在國內結婚並辦理登記,就與一般國民相同,按照正常手續辦理即可。. (協議離婚、裁判離婚、調解或和解離婚都相同). (二)國外 ...

  6. 在外國結婚可以在台灣離婚嗎?沒在台灣登記結婚怎麼離婚? 如果在外國結婚想在台灣離婚,必須先在台灣重新登記結婚一次再辦理離婚。至於要不要特地至登記結婚的國家再離一次婚,則是要看當地法律怎麼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