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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 (113.6.14生效) 一、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 Q1:金融機構得否以周轉金名義 (資金用途代號為「4」)辦理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 答:否。. 金融機構辦理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不得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 ...

  2. 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

  3. 2023年6月15日 ·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 問與答. 中央銀行. 112.6.16. ( 新增自然人特定地區第二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七成) 112 年6 月16日增修版. 一、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 名義( . 答:否。金融機構辦理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不得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承作。

  4.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 105 年3 月24日發布 105 年3 月25日生效. Q1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規範重點為何? 成數最高6成,以及不得另以其. Q2:本規定之高價住宅如何認定? 答: 1、建物權狀含有「住」字樣住宅(含基地)。 2 、臺北市住宅鑑價或買賣金額新臺幣7千萬元以上。 3 、新北市住宅鑑價或買賣金額新臺幣6千萬元以上。 臺北市及新北�. 以外之國內地區住宅,�. 4千萬元以上。 Q3:本規定規範對象為何? 自然人及公司法人購買高價住�. Q4:本規定之貸款條件有何限制? ,不論借款人名下�. 1、不得有寬限期。 2 、貸款額度不得超過住宅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之6成。

  5. 規定問與答. 中央銀行. 109.12.9. 109 年12 月9日增修版. 壹、購置住宅貸款. 一、自然人第3戶購屋貸款. Q1: 自然人名下2 戶以上房貸之認定方式? 答:金融機構應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下稱聯徵中心)辦理歸戶查詢,自然人名下已有2 戶房屋為抵押之擔保放款,且資金用途代號為「1 」者( 購置不動產) ( 簡稱「房貸」),或經金融機構確認其貸款資金之實際用途均為「購置不動產」者。 . 答: 1. 「房貸」戶數應依擔保品數量認定,1 筆擔保品應認定為1戶「房貸」,因此1 件「 房貸」 如有2戶以上房屋為擔保者,應認定為2 戶以上之「房貸」,其適用本行管制規定之釋例如下:

  6. 央行Q&A. 金融檢查及金融穩定評估. 央行為何發布金融穩定報告? 金融穩定評估 金融穩定報告. 發布日期:2020/12/10. 自瑞典中央銀行於1998年發布全球首份金融穩定報告以來,目前全球已有100多個國家央行定期 (半年或一年)發布相關報告,我國亦自2008年開始每年發布金融穩定報告,目的是讓各界瞭解我國金融體系穩健情形,並加強市場參與者之危機意識,以及早採取因應對策。

  7. 2021年12月21日 · 央行不但緊盯土融案開工的情況,根據央行最新在20日正式發給全體國銀的最新版房市信用管制措施的QA,不僅在土融案的管制上有多處新增修的內容讓央行對國銀的要求更為明確,最引人矚目的是,央行不但要求銀行必須要有建商的「切結書」,同時更已直接

  8. 2023年6月16日 · 行業務局局長潘榮耀表示,央行昨日宣布調整信用管制措施後,已將最新版本QA上線,供國銀與民眾參考。 潘榮耀說,換屋族即使先買後賣,第2戶雖然會受到貸款成數7成限制,只要將第1戶貸款還清,就沒有這個問題。

  9. 2021年12月21日 · 央行不但緊盯土融案開工的情況,根據央行最新在20日正式發給全體國銀的最新版房市信用管制措施的QA,不僅在土融案的管制上有多處新增修的內容 ...

  10. 2024年3月22日 · 外界關注央行是否跟進財政部調整豪宅認定標準,但央行與財政部高價住宅認定標準有3大不同,包括政策目的不同、調整方式不同、適用範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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