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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ww.newhistory.org.tw › contents › 2022032511031493853新史學雜誌

    清廷領臺後的土地開發採行「請墾制度」,只要非屬民番的「荒地」,百姓即可向所屬知縣提出申請,經確認無礙民番,即可取得墾照、告示等文件,招佃前往拓墾,最後再由官府派遣書役丈量陞科,成為民業。. 雖然如此,請墾制度在康熙年間因為法規之不同 ...

  2. 存少數的契約文書及文獻,來推斷「募墾報墾、勸」之不同, 及其可能反映的政策與歷史意義。 首先,「募墾」只出現在康熙二

  3. 近鄰或土著部落的認可,即可取得開墾執照俗稱“墾”),登報為墾戶。 於墾戶 請開墾草地幅員廣擴,加上官方規定必需在開墾年限 6-10 年之內,完成墾荒報陞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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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大甲溪中游移墾年代大約在乾嘉年間,首先是往葫蘆墩東方石岡仔移,越過大甲溪入墾東勢角,以此為策源地,往北進墾罩蘭〈今卓蘭〉,往南移墾大茅埔〈今東勢鎮〉、水底寮〈今新社鄉〉一帶。

  6. 清廷領臺後的土地開發採行「請墾制度」,只要非屬民番的「荒地」,百姓即可向所屬知縣提出申請,經確認無礙民番,即可取得墾照、告示等文件,招佃前往拓墾,最後再由官府派遣書役丈量陞科,成為民業。. 雖然如此,請墾制度在康熙年間因為法規之不同 ...

  7. 報墾 手續 通常是 民眾 先向 官府 申請開荒(開墾荒地),首先必須記載開墾範圍、 地界。 申請後,為避免糾紛, 官府 會約略審理檢查並派人會同查勘,經實地查看無誤,公告數月(五個月)而沒有人持有異議,才會發給 墾照。 而獲得該墾照的原申請人,稱為 墾主 或 墾戶。 該開墾的團體即為墾號。 墾照所准許開墾的土地面積通常非常廣大,依照法律,須在一定年限內開墾成農田,否則就會失效。 所以,接下來墾主會招募 佃農 從事實際 拓墾 工作。 假使能於秋收等規定期間內開墾成功,向官方納糧完 稅,將墾成的田園向政府通知報告面積、等則,並核定賦稅的數額,即完成「報陞」程序,成為該墾地所有權人,又稱 業戶。 地區. [編輯] 臺灣本島. [編輯]

  8. 2021年3月1日 · 請領到墾照後,墾戶就可以「墾號」(即土地開發公司,因個人財力無法負擔土地開發,通常都是合股開墾)雇用佃農開墾。 如果能在規定時間內開發成功,跟官府繳納「正供」(即田賦,以徵糧為主),就可取得土地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