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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ep1➡設立登記 實體店面開設後只要有營業行為就需辦理稅籍登記,若要申請政府的創業貸款或後續營業規模擴大,則須向縣市政府申請設立公司行號。 Step2➡食品業者登錄 請至《 食品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 》可選擇以「個人」或「法人」名義登錄。 若未來有長期經營品牌的規劃,則建議以公司行號名義登錄。 Step3➡餐飲證照 部分類別的餐飲業有規定其烹調從業人員應具有烹調技術士證,可參照《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了解所需聘雇的技術證照人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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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開餐廳需要申請的證照包括:餐飲業營業執照、餐飲業登記證、餐飲業衛生許可證、餐飲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餐飲從業人員技術培訓合格證書。 餐飲業營業執照申請流程是什麼?

  3. 申請廚師證書應備證件. 一、初次申請 (新辦) 「 中 (西)餐烹調或食物製備技術士證」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 (正本驗畢發還)。 ※烘培食品技術士證不得換發廚師證書。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 (正本驗畢發還) 最近三個月內開立台北市在職證明書正本乙份。 (含廚師基本資料、到職日期、工作名稱、電話、地址) 最近一年內醫療健檢機構檢查合格體檢證明正本及影本各乙份 (必須含體檢日期、體檢縣市、體檢醫院、檢查醫師,檢查項目必須含身高、體重、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X光】、傷寒【採糞便檢驗】、A型肝炎【有關檢查A型肝炎,可檢查IgM及IgG二種,鼓勵二項皆檢查或至少需檢查IgM】)。 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彩色照片3張。 工本費五百元整。 *廚師證書有效日期為四年,期滿每次展延四年。

  4. 廚師證書辦理. 一、申請地點. 實際從業地點之所在地各辦理單位。 高雄市辦理地點: 高雄市餐飲業職業工會. 高雄市前鎮區二聖一路288號4樓. 電話: (07) 711-7828, (07) 711-8019. 二、注意事項. 需取得中餐或西餐丙級技術證照,且實際從業者。 餐飲業從業人員 每人僅可持有一張廚師證書 ,不得重複申請。 廚師證書 四年換發一次 ,大/小證各乙張。 申辦、換證 (展延)、遺失或破損者每次酌收工本費伍佰元,辦理變更工作地點酌收工本費三佰元。 三、初次申請應備文件. 『中、西餐烹調、技術士證』乙級或丙級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發還)。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發還)。 個人私章。

  5. 一、初次申請廚師證書 【新辦】 請備妥下列文件: 1. 廚師證書申請表 (若本人無法親自辦理請填寫委任書)。 2.『 中(西)餐烹調 或食物製備 技術士證 』乙級或丙級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發還)。 3. 國民身分證正本 及影本各乙份及個人私章。(正本驗畢發還) 4.

  6. 廚師證書管理專區. 食品衛生安全課程資訊管理系統. 衛生講習機關 (構)申請認可及辦理講習應注意事項、認可衛生講習機關 (構)課程查核及管理注意事項. 修正衛生講習機關 (構)申請認可及辦理講習應注意事項師資資格. 衛生主管機關認可餐飲相關公 (工)會辦理 ...

  7. 一、新申辦廚師證書申辦人需具備資料. (一)委託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者請提示身分證件及私章)。 (二)「中(西)餐烹調技術士證」乙級或丙級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正本驗畢發還)。 (三)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發還)。 (四)最近三個月內新北市餐飲業在職證明書正本乙份。 (五)最近一年內醫療健檢機構【教學、區域、國(市)立醫院或標有勞工健檢之醫院】檢查合格體檢證明正本乙份必 須含體檢日期、體檢縣市、體檢醫院、檢查醫師(檢查項目必須含身高、體重、手部皮膚病、A型肝炎【有關檢查A型肝炎,可檢查IgM及IgG二種,鼓勵二項皆檢查或至少需檢查IgM】、結核病【X光】、傷寒、出疹、膿瘡、外傷)。 (六)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彩色」正面照片3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