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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5日 · 北市勞動局:未按職災處理,最高開罰 100 萬元.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只說明「年度有賺錢的企業,應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但並未定義此獎金完全等同於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的金額也屬浮動報酬,獎勵性質較濃,而非硬性規定。. 勞動部 103 ...

  2. 2023年1月16日 · 常見的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有三種:全公司相同、依照職等/職級發放、依個人績效發放,另外還有一種方式是綜合考量每位職員的職等+績效來一併 ...

  3. 2023年11月1日 · 關於這點,《勞動基準法》其實有明文規定。. 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 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 ...

  4. 一、 目 的:為使年終績效獎金之發放有合理之依循標準,特訂定本辦法。. 壹、目 的:為使年終及特別激勵金核發作業有所依循,特訂定本辦法。. 亦不予發給。. 1. 2. 任職天數:本年度至基準日實際工作天數。. 3. 1.

  5. 最新消息. 行政院訂定之「112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0日臺教人 (四)字第1120126002號函轉行政院112年12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2162號函辦理。 二、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按前開發給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如下: (一) 依月支薪俸及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加給)之合計數發給,主管人員、112年12月支主管職務加給(含兼任主管及代理主管)及簡任 (派)非主管人員比照主管職務核給職務加給有案者,另加主管職務加給或比照主管職務核給之職務加給發給。

  6. 2023年1月9日 · 2023年終獎金發放時間什麼時候?年終獎金計算公式、發放標準與獎金扣稅規定。麻布記帳整理2023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多少合理、扣稅規定,與年終獎金怎麼花。

  7. 2023年11月30日 · 勞基法中規定,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 而在勞基法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是在第29條,這項規定只說明「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 」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 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 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分配給員工,較屬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內容,應屬「獎勵」性質。 故勞基法並無規定企業必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故沒有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Q2: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與或恩惠性給與?

  8. 2022年12月2日 · 勞基法當中對於年終獎金相關的規定,只有在 第 29 條 裡有提到: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也就是說,除非勞資雙方有明文約定「保障年薪 N 個月」、或是「保證年終 N 個月」等等,否則站在勞基法的角度來說,原則上年終獎金屬於恩惠性給予,在同時滿足 (1)公司有盈餘、 (2)全年工作,而且 (3)沒有過失這三個前提之下,才應該要發放。 (延伸閱讀: 勞動契約一定要簽嗎? 注意違法地雷,內附合法勞動契約範本 ) 其中,「過失」這個部分比較容易有模糊空間,小編建議大家在勞動契約中明確定義各種過失,以及相對應的獎懲,就不怕潛在的勞資爭議啦~

  9. 2023年1月6日 · 目前與年終獎金有關的法律. 一、《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第29條:「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 二、《公司法》 《公司法》第235-1條規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公營事業除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於章程訂明分派員工酬勞之定額或比率外,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公司經前項董事會決議以股票之方式發給員工酬勞者,得同次決議以發行新股或收買自己之股份為之。

  10. 年終獎金 屬事業單位之勞工福利,勞動基準法並無規定其發放要件、標準 及方式,可由勞雇雙方約定或訂於工作規則。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雖無出勤義務,惟事業單位仍可依比例發給 年終獎金 ,以落實性別工作平 等法之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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