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用路人安全,微型電動二輪車於111年11月30日起掛牌納管,依規定應於法律施行後2年內需完成。新營監理站站長李再成表示,尚未掛牌的車主請於11月29日以前完成實車查核、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及領用牌照後才可行駛道路。11月...
台灣好新聞
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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