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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法院、人民或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或行政機關,對於經司法院解釋或憲法法庭判決宣告未違憲之法規範,因憲法或相關法規範修正,或相關社會情事有重大變更,認有重行認定與判斷之必要者,得分別依第三章或第七章所定程序,聲請憲法法庭為變更之判決。

  2. 憲法訴訟法. 【修正日期】民國112年5月26日 【公布日期】民國112年6月21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九月十五日大法官會議第一次會議通過. 2‧. 中華民國四十一年四月十四日政府遷台後大法官會議第一次會議修正公布(名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 3‧. 中華民國四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20條(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 4‧.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三日總統(82)華總(一)義字第0453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35條(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5‧.

  3. 憲法訴訟法》(簡稱: 憲訴法[1]),舊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審法[1])、《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為 中華民國 之一部 程序法 [2],主要規範「法規範 憲法審查 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 、 副總統 彈劾 案件」、「政黨 違憲解散案件」、「地方自治 保障案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前開六類 憲法 訴訟之程序 [2]。 沿革. [編輯] 1958年7月11日,制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全文20條。 同年7月21日,總統令公布施行 [3]。 1993年1月16日,修正名稱為《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並修正全文35條。 同年2月3日,總統令公布施行 [3]。 2018年12月18日,修正名稱為《憲法訴訟法》,並修正全文95條。

  4. 19 小時前 ·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引發癱瘓憲法法庭等爭議,一五三名律師為此發起「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活動」,昨下午穿著律師袍高喊 ...

  5.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 (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 ...

  6. 第 一 節 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 § 6. 第 二 節 迴避 § 9. 第 三 節 書狀及聲請 § 14. 第 四 節 言詞辯論 § 24. 第 五 節 裁判 § 30. 第 六 節 準用規定 § 45. 第 三 章 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 47. 第 一 節 國家機關、立法委員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 47. 第 二 ...

  7. 憲法訴訟法. 中 華 民 國 108年 1 月 4 日 華總一義字第10800001301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程序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規定。 第 二 條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並任司法院院長之大法官擔任審判長;其因故不能擔任時,由並任司法院副院長之大法官任之。 二人均不能擔任時,由參與案件審理之資深大法官任之;資同由年長者任之。

  8. 憲法訴訟法. 上開所提之大法官解釋,非屬狹義之訴訟,唯於2022年1月4日後,將改以訴訟形式進行憲法審查,故亦列於此。. 《憲法訴訟法》(簡稱: 憲訴法[1]),舊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審法[1])、《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為 中華民國 之一部 ...

  9. 1 天前 ·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提高憲法法庭判決門檻,引發法律界擔憂。今(16)日下午超過300位律師,以及上千民眾一同上街頭表達 ...

  10. 2021年12月6日 · 為了突破目前的違憲審查障礙並解決大審法適用上的問題,全新的「憲法訴訟法」應運而生。 二、憲法訴訟法的五大重要新規定. 憲法訴訟法有以下五種不同於以往大審法的重要新變革:(見圖1) 圖1 憲法訴訟法的五大新規定. 資料來源:黃蓮瑛、陳婉榕 / 繪圖:Yen. (一)違憲審查的對象增加了「裁判」 就像前面提到的,過去的大審法規定大法官只能對於「法律規定」進行違憲審查 [3],無法審查「裁判違憲」的情形;新 制定 的憲法訴訟法,讓大法官不再只能就抽象的法律規定進行違憲審查,對於法院作成的裁判內容,大法官也能夠檢視是否遵循憲法 [4]。 這樣的改變修補違憲審查制度既存的漏洞,也降低了人民權利被國家行為侵害的風險。 (二)案件用開庭的方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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