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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1日 · 前立委林益世涉收受地勇公司6300萬元公營事業人員施壓,被依貪污罪起訴,但高院更一審認定僅涉藉權勢恐嚇得利,未貪污,林獲輕判4年10月 ...

  2. 林益世索賄案(或稱林益世案,簡稱林案 [1] )是臺灣於2012年6月爆發的政壇 貪瀆 罪案,起因於時任國民黨副主席及行政院祕書長的林益世擔任立法委員時,以協助中國鋼鐵公司(簡稱中鋼)下游廠商「地勇選礦公司」續約為由,涉嫌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

  3. 林益世索賄案(或稱林益世案,簡稱林案 [1] )是臺灣於2012年6月爆發的政壇 貪瀆 罪案,起因於時任國民黨副主席及行政院祕書長的林益世擔任立法委員時,以協助中國鋼鐵公司(簡稱中鋼)下游廠商「地勇選礦公司」續約為由,涉嫌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

  4. 2021年6月9日 · 立委林益世被控涉貪污收受地勇負責人陳啟祥6300萬元案,二審判12年,經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今天宣判,依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 ...

  5. 2022年12月16日 · 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林益世(右)涉收賄重罪被判刑,有高度畏罪逃亡之虞,且已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裁定16日起,將林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 ...

  6. 2023年3月2日 ·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因涉嫌收賄6300萬元,遭判處4年10月徒刑,但因檢方不服並上訴,此案目前已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去年12月時,因為更一審和二審法律見解歧異過大,大法庭邀請4位專家學者擔任鑑定人並進行言詞辯論,大法庭今(2)日裁定,民代受託於議場外關說、請託或施壓,是運用職務或身分地位的影響力,若形式上具有公務活動性質,就是與職務有密切關連,構成《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公務員職務受賄罪的「職務上行為」。 林益世2010年在立委任內,向爐渣業者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施壓中鋼賣爐下渣給地勇,卻未依法據實申報財產,而是交給母親沈若蘭與妻子彭愛佳保管藏匿,直到被媒體踢爆收賄事實後才自首認罪。

  7. 2021年6月9日 · 前行政院祕書長 林益世 遭控收賄6,300萬元案最高法院針對貪汙罪是應採「實質影響力」或「法定職權」見解沒定論,導致纏訟9年未定讞,他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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