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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用汽機車」的牌照稅繳交時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 ●「營業用車輛」的牌照稅則分為上下期繳交,上期繳交日期與自用汽車相同,下期則於每年10月1日開徵,為期一個月。 ●完全以「電動為動力」之機動車輛,至114年12月31日止免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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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1年3月23日 · 賦稅署提醒,納稅義務人有應課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尚未接獲繳款書,或對稅額有疑問,可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或查詢。 倘逾期繳納將依規定加徵滯納金,請納稅義務人於規定期限繳納。 該署特別說明,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3. 2021年4月14日 · 依照《使用牌照稅法》第10條的規定,使用牌照稅的繳納期間原則上是在4月1日至4月30日今年(2021年)因為遇上4月30日勞動節補假,截止日順 ...

  4.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0)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因應銀行業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3日(星期一),納稅義務人如遺失或未接獲繳款書,請儘速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其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查詢或申請補發。

  5. 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於每年何時開徵(繳納期限)及課稅所屬期間各為何時?. 更新日期:111-01-13. 稅目. 課徵所屬期間. 開徵期間. 房屋稅. 自前一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 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地價稅.

  6. 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在109年4月1日至4月30日房屋稅繳納期間在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者,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該稅繳納期限准予

  7. 2021年4月28日 ·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0)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因應銀行業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3日(星期一),納稅義務人如遺失或未接獲繳款書,請儘速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其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查詢或申請補發。

  8. 2020年3月26日 ·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 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或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直接線上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