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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固定污染源 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 經濟發展的同時所造成的空氣污染也不容小覷為維護國民健康生活環境以提高生活品質藉由經濟誘因促使污染者主動降低污染排放行為依固定污染源之所有人實際使用人或管理人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並於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及次年一月底前自行申報前一季應繳納之費額以專供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執行運用。 本網站提供公私場所辦理網路申報及相關政策制度介紹,期增進各界對於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制度的瞭解與認知。 空污費 申報專區. 繳費方式 作業指引. 主管機關 審查專區. 最新消息. 空污費113年第1季申報提醒,公私場所請於113年04月30日前完成空污費申繳作業. 固定污染源之公私場所應於113年04月01日起辦理空污費申報及繳費作... 113-04-01.

  2. 登入 TPCID臺北市營建工程空污費網路申報系統. 忘記密碼? 第一次使用請註冊 下載繳款證明. 服務電話. 如您有網站使用或空污費申報相關問題請與臺北市環境保護局營建空污費收費櫃台聯絡: 服務電話: (02)27208889轉7252. 系統資訊安全管理. 個人化帳號管理. 本系統使用個人化的帳號密碼管理方式,使用者經由註冊程序,自行決定您的帳號與密碼, 經 行動電話 與 電子郵件 完成驗證後,開始使用系統。 密碼遺忘處理方式. 您的帳密請妥善保管,若密碼遺忘,只能經由您的電子郵件,自行重新設定。 若同時電子郵件也無效,請聯繫系統管理單位,經申請與身分確認後,配發一次性暫時密碼,於登入後立即重新設定。 TPCID臺北市營建工程空污費網路申報系統.

  3. 營建空污費申報文件經本局收件後始進行審查作業如資料未臻齊全者將另行通知補正為避免因資料不齊遭退件以致逾期申報請申報業者 必填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 以便通知。 經本局收件後進行審查,業者可於 收到繳款E-mail通知 後自行至申報網頁下載工程繳費單, 如未收到繳款通知請自行至申報網頁查詢下載, 並於繳費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佐證文件在上傳前請確實檢查是否齊全,以利作業及縮短您的申報時間。

  4. 一、開工申報( 申報流程如圖一所示) 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五條,須於工程開工日前至環保局營建工程空污費徵收處申報,開工申報作業方式如下:( 一) 開工前申報: 桃園市政府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表( 開工專用)( 一式三聯)。 至櫃檯領取或網路下載。 營建業主核章。 2. 工程合約影本:封面、契約文件及效力、工程名稱、履約標的、契約價金、履約期限、甲乙方簽約用印頁面、估價總表與明細表(合約中無明訂開工日期請加附開工報告書/開工通知函)。 3. 營建業主證明文件: 屬個人或公家單位:起造人/機關代表人之新式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屬一般公司行號:負責人新式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公司( 商業)登記證明影本。 4.承包單位證明文件:負責人新式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公司( 商業)登記證明影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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