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17年12月21日 · 在台灣,限制出境不只在刑事訴訟上被當作羈押的替代手段,以防止被告潛逃;因為欠稅而無法出國的人,也大有人在。 依照《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個人若欠稅或罰鍰超過100萬,或公司行號積欠200萬以上,財政部就可以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 根據2015年的統計,有超過6,000人,因為欠稅而被限制出境。...

  3. 2018年10月9日 · 國民須有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條之情形,才會被禁止出國;如經禁止出國,各權責機關會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當事人。. 您如欲查詢,可親持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護照正本至本署各縣市服務站查詢,或委託他人查詢,另建議您亦可多多利用自然人憑證於網路查詢 ...

  4. 2017年11月27日 · 檢察官在偵查中,就可以限制住居,所以實務上檢察官也會做出限制出境出海的處分。 但檢察官這樣的處分會持續多久呢? 答案是,持續到民眾出國發現自己被卡在國門內的時候。 錢建榮法官提到,過去檢察官起訴後,並不會處理限制出境的處分,而進入審理後,法官通常也不會去撤銷。 這個限制出境的處分就會一直延續下去。 曾經發生過有民眾到要出國的時候才發現自己被限制出境,但二審、一審、檢察官都沒有人要承認是自己做的。 錢法官提到,現在檢察官的作法會定起訴後一段時間,限制出境的效果就會消失。 另外透過院部協調的方式,送執行的時候,司法機關電腦連線入出國移民署,解除限制出境。 但當事人全部都沒有收到公文,他沒有辦法不服、不知道期限、不知道原因。 學說面:限制出境一定要法官作成嗎?

  5. 2023年2月10日 · 什麼情形刑事被告會被限制出境出海?. 憲法第10條所保障的人民居住遷徙自由 [1] ,司法院釋字第454號及558號解釋指明包含旅行及出入國境的權利在內 [2] 。. 依照憲法第23條規定,為了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起見,可以用法律對人民的居住遷徙自由作必要 ...

  6. 一.義務人如有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各款情形之一,行政執行機關即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出境),無欠費金額之限制

  7. 2020年7月1日 · 依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2條第2項規定,限制被告出境、出海之書面通知應記載事項,須包括:(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或居所、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二)案由及觸犯之法條。(三)限制出境、出海之理由及期間。

  8. 限制出境是限制被告不得出中華民國統治領域(也可稱禁止出國),例如不准搭飛機或船舶出國。 但限制出海,則搭船去澎湖、綠島、金門、馬祖等出海行為均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