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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警察特考受訓?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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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列印內容.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正額錄取人員訓練通知事項.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正額錄取人員訓練通知事項. 相關檔案. 01.112年警察特考訓練通知事項 (1110817榜示) pdf (273.76 KB) docx (502.04 KB) 02.附件1-112年警特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書. pdf ...

  2. 主旨:公告「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核定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3.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_1100325核定. pdf (460.16 KB) docx (36.04 KB)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附件1-二等考試教育訓練課程配當表. pdf (131.09 KB) xls (34.5 KB) xlsx (16.70 KB)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 ...

  4. 1、具前款警大畢(結)業應免除教育訓練者,及警專畢(結)業且考 取與畢(結)業學(類)科相關考試類別應免除教育訓練者: (1) 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於112年10月12日至所分配之實務訓練機

  5. (一)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期間一律住校,上課時間以外之作息及活動,得由各受委託訓練機關、學校自行安排。 受訓人員特殊異常之通報與記錄: (1)為利掌握受訓人員之學習情形並適時處理,各受委託訓練機關、學校若發現受訓人員如有曠課、輔導衝突事件、自傷( 殺)事件、性騷擾事件、亡故或其他足以影響訓練實施等特殊異常情事,應即作成紀錄並通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以下簡稱保訓會)(參照實務訓練期間特殊異常情事通報及輔導紀錄之處理方式辦理)。 (2)特殊異常情形,應以書面詳實記錄人、事、時、地、物、出( 缺)席情形、請假單及相關晤談紀錄等相關事證資料。 (二)實務訓練: 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以下簡稱實務訓練輔導要點)辦理。

  6. 其他人也問了

  7. 一、錄取人員訓練期程及地點. ( 一)三等考試錄取人員 1、中央警察大學學士班畢業或特考班結業且考取與畢業學系(類科)相關之考試類別者,免除教育訓練,但需實務訓練2 個月;實務訓練預定榜示後2個月內實施。 訓練,但需實務訓練2 個月;實務訓�. 完成該校碩士班幹部先修教育者。 完成該校碩士班幹部教育者。 完成該校碩士班招生簡章所規定補修之校訂共同必修課程及所屬研究所所訂必修課程者。 3、 錄取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教育訓練10個月,預定111 年12 月份於中央警察大學實施;實務訓練2個月,合計12個月: 非自中央警察大學畢(結)業但經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且考取與畢(結)業學(類)科相關之考試類別。

  8. 訓練中心(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中心(水上警 察人員類別)。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撥打以下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