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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電子煙之類菸品全面禁止 保護民眾健康 違反相關法令最高將重罰五千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於112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待總統公布後,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 ...

  2. 2023年3月23日 · 全面禁止電子煙,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類型菸品(如加熱菸);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增加為50%;禁止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擴大禁菸室內外公共場所;加重罰責,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千萬。 路上看到有人抽電子煙,能檢舉嗎? 衛福部國健署表示,民眾若要檢舉二手菸,可就近向地方衛生局檢舉,或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服務專線」0800-531531,檢舉各類菸害違規案件。 需提供「檢舉人」之基本資料,例如姓名及聯絡方式等,以及「被檢舉人」相關違法事證,例如數位照片、錄影檔案、違法事實、時間、地點及項目等。 禁止使用、販售電子煙,在戶外可抽? 不可以。

  3. 2023年6月9日 · 根據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統計調查,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比例,由107年1.9%及3.4%上升至110年3.9%和8.8%,合併計算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由107年2.7%上升至6.6%,三年時間倍增速度驚人,背後也隱患菸品的氾濫使用、犯罪機會及危害健康的危機。. 因此,對於《菸害防 ...

  4. 2023年2月9日 ·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於112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待總統公布後,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法源完備 勿心存僥倖 違者開. 國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 ...

  5. 依修正通過之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禁止任何人製造、輸入、販賣(包括透過網路、實體店面及面交)、供應(提供他人使用)、展示或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各式電子煙之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相關罰則說明如下:

  6. 2023年2月14日 · 罰款是多少? 《菸防法》修正案正式實施之後,只要在路上抽電子煙,原則上警方就可以進行取締,並處2000到1萬元的罰緩,而參照過去交通違規取締的經驗,可以推測高機率得情況下,對於初犯且態度良好的人,一般都會以最低2000元開罰。

  7. 2023年3月22日 · 中央與地方即日起執行違法產品查緝. 社會各界關切目前在實體店面或網路氾濫的電子煙、新類型菸草產品 (含加熱菸)與其必要之載具,前因缺乏管制法源,難以取締查處。 國民健康署自即日起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針對違法產品及違法行為依法查緝,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等,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 (如:販售、展示違法產品)、廣告宣傳方式 (如:實體店家所懸掛的招牌、網路平臺之銷售網頁資訊等)加強查處。 國民健康署呼籲業者或賣家莫心存僥倖,亦請網路電商平臺業者建立嚴謹之管理與審查機制,避免所屬會員提供虛偽不實之個資,並自主查核發現違規商品立即下架,以免觸法受罰。

  8.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並加重責,製造或輸入業者若有製造、輸入、廣告各式電子煙之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之行為,最高處新臺幣5千萬元罰鍰

  9. 2023年1月12日 · 新法明定,若使用電子煙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新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 但修法說明中提到,為及時禁止電子煙、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加熱菸,相關法規將自菸防法公告後一個月內施行,警示圖文及加味菸規定自公告後一年施行。 行政院會去年1月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明定未滿20歲不得吸菸,且禁止電子煙、加味菸,但也納管加熱菸等菸草產品,並將大專院校、幼兒園等納為禁菸場所,擴大警示圖文。 菸防法草案經歷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及多次朝野協商,今天排入立法院會議程,並順利三讀修正通過,未來將納管加熱菸且禁止電子煙。

  10. 2023年3月23日 · 電子菸、新類型菸草產品陸續出現,管制法源不夠周延,日益侵害民眾健康。 為遏止違法亂象,國健署啟動《菸害防制法》修法,並於112年3月22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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