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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9月19日 · 頂讓合約書的必備條款包括頂讓金額、頂讓項目、租賃契約的轉移方式、付款方式及時間、設備清單、商譽轉移等。 還需要注意店鋪的租賃權轉讓,如果沒有與房東重新協議租約,接手者可能面臨合約終止或重新談判的風險。

  2. 1. 讓渡人是房東的狀況. 所有權人對於房屋的使用有完全的決定權。 如果你要頂讓的店面原本就是房東在經營,租賃契約直接找他簽就可以了。 例如A用自己的房子一樓當店面,販賣進口食品。 某天不做了,你想去頂讓,直接跟A簽租賃契約就可以了。 2. 讓渡人是房客的狀況. 如果讓渡人是租別人的店面在做,例如A是房東,B跟A租了一個店面經營日本料理店,某天B不想做了,你想去頂讓。 這時你有三種簽法: 跟B簽一個新的租約,請B「轉租」給你。 承接B的舊租約,B剩多久你就租多久。 找房東簽新的契約。 我建議用第三種簽法。

  3. 2022年9月23日 · 1. 全部頂讓: 含品牌使用、裝潢、設備、技術、租約一起頂讓,有的甚至連既有員工會一起轉出。 優點:節省時間可馬上接手、可承接既有客源不用從零開始。 缺點:若不了解原經營者之前的經營狀況有可能買貴、 如果之前的經營者跟顧客有很深的客情,轉手後生意可能下滑、技術移轉可能學不到位會流失既有客源。 2. 部分頂讓: 只頂讓裝潢、設備、租約等,不包含品牌使用跟技術。 優點:價格談的好可省下大筆的裝潢跟設備費。 缺點:較難找到裝潢跟設備都符合自己經營需求的店。 3. 只頂讓租約: 這其實就是原有的經營者轉租的意思,通常轉租還要收轉讓費的,都是比較熱門的地段,也就是說為了拿下這個店面,即使裡面都沒有設備、裝潢也不合用,但還是要付一筆轉讓費給原經營者,接下承租這個店面的權利。 優點:能拿下熱門地段的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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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3年4月6日 · 實務上頂讓有採重新設立營利事業及直接變更負責人兩種情形,如採後者須注意相關頂讓前的負債等風險,理應取具頂讓支付對價,由原經營人所開立的發票(如果原本是開發票的話),倘如題目中所提,無法開立發票的話,請先行釐清是何情況導致無法開 ...

  6. 2019年8月21日 · 原經營人「頂讓」事業後,對於既存債務仍須連帶負責. 2019-08-21. 商號類型的中小企業,在國內很常見,例如小吃店、手搖飲料店、材料行、水電行等,而商號的頂讓,也是社會上常見的交易,有時商號虧損、不賺錢、對外負有債務,但已有既定的客源和 ...

  7. 2021年9月14日 · 1. 全部頂讓: 含品牌使用、裝潢、設備、技術、租約一起頂讓,有的甚至連既有員工會一起轉出。 優點:節省時間可馬上接手、可承接既有客源不用從零開始。 缺點:若不了解原經營者之前的經營狀況有可能買貴、 如果之前的經營者跟顧客有很深的客情,轉手後生意可能下滑、技術移轉可能學不到位會流失既有客源。 2. 部分頂讓: 只頂讓裝潢、設備、租約等,不包含品牌使用跟技術。 優點:價格談的好可省下大筆的裝潢跟設備費。 缺點:較難找到裝潢跟設備都符合自己經營需求的店。 3. 只頂讓租約: 這其實就是原有的經營者轉租的意思,通常轉租還要收轉讓費的,都是比較熱門的地段, 也就是說為了拿下這個店面,即使裡面都沒有設備、裝潢也不合用, 但還是要付一筆轉讓費給原經營者,接下承租這個店面的權利。

  8. 2022年3月22日 · 許多實務上的爭議,在於頂讓店面的買方支付了定金,可能因為買方或賣方的事由,而不能繼續履行合約,產生了賣方是否須返還定金的問題。 其實,個案中關於定金的功能,可以由雙方合意約定,是以交付定金作為頂讓合約成立的要件嗎? 是為了爭取優先簽訂頂讓合約的權利嗎? 還是當一方不履行頂讓合約時,作為損害賠償擔保? 如果雙方對於定金的效力沒有作特別約定,解釋上會被認為是契約不履行的損害賠償擔保,並為最低損害賠償額之預定。 蔡幸紋律師擔任公司法律顧問的經驗分享. 坊間或網路上常有關於店面頂讓的「合約範本」,既然有所謂的合約範本,為什麼在網路上有關頂讓店面的問題討論,仍然層出不窮呢? 這些網路上所謂頂讓合約的範本,跟找律師諮詢、撰寫的合約,有什麼差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