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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準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 本準則適用於本法第三條第七款所定之食品業者。 食品工廠之建築與設備. 除應符合本準則之規定外,並應符合食品工廠之設廠標準。
    •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材料:指原料及包裝材料。 二、原料:指成品可食部分之構成材料,包括主原料、副原料及食品添加 物。 三、主原料:指構成成品之主要材料。 四、副原料:指主原料及食品添加物以外構成成品之次要材料。 五、內包裝材料:指與食品直接接觸之瓶、罐、盒、袋等食品容器,及直. 接包裹或覆蓋食品之箔、膜、紙、蠟紙等包裝材料。
    • 食品業者之場區及環境,應符合附表一場區及環境良好衛生管理基準之規. 定。
  1.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表三食品製造業者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基準. 一 、 使用之原材料, 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並有可追溯來源之相關資料或紀錄。 合格食品添加物. 供應商名冊. 進貨單送貨單. 單據註明批號有效日期. 建議. 供應商應建立名冊,由非登不可查詢確認資料。 工廠應建立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制度,得以批號或其他可連結之方式進行。 依據生產批號可追溯該批產品之原始生產資料。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表三食品製造業者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基準. 二 、 原材料進貨時, 應經驗收程序, 驗收不合格者, 應明確標示, 並適當處理, 免遭誤用。 驗收紀錄表. 判定是否允收. 溫度符合驗收標準. 設置不允收區並標示. 備註驗收標準. 驗收品溫.

  2. 第十五條食品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製程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檢驗狀 況,應適當標示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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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 十五 條 食品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製程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檢驗狀況,應適當標 示及處理。 二、成品有效日期之訂定,應有合理依據;必要時,應為 保存性試驗。 三、成品應留樣保存至有效日期。

  5. 食品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製程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檢驗狀況,應適當標示及處理。 二、成品有效日期之訂定,應有合理依據;必要時,應為保存性試驗。

  6. Q15: 食品從業人員應定期接受之衛生講習或訓練,可否由企業內部定期提供書面品保資料及案例, 由營業據點主管向員工說明及訓練教導,並留存紀錄模. 式自行辦理?........................................................................................................ 4. Q16: 食品業之清潔劑及消毒劑如何管理? .................................................................. 5. Q17: 食品廢棄物可任意堆置於食品作業場所內或任意丟棄嗎? ................................ 5.

  7. 食品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製程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檢驗狀況,應適當標示及處理。 二、成品有效日期之訂定,應有合理依據;必要時,應為保存性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