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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摘要
    • 法院判決:「開除違法!」
    • 專家的建議

    某知名電子製造商的總經理,為了協助女兒到國外就學報到及尋找住處,特別提前向公司請假 3 天。不料,因祕書填錯假單、誤植請假日期,而漏掉了第一天的假未申請。於是,這位總經理便口頭向董事長補請第一天的假。 然而,總經理請假的第一天,正是公司重要幹部會議召開的日期。董事長進到會議室,沒看到這位總經理,於是當著其他員工的面,直接在會議室撥打電話、開擴音,質問這位總經理人在哪裡。當時總經理人在飛機上,而且機艙已經關閉準備起飛,只好跟董事長道歉並解釋。 董事長當下勃然大怒,訓斥這位總經理,並告訴他「有兩條路可走」:第一條路是馬上下飛機回公司,明天再陪家人出國,公司會負擔他一切的費用;另外一條路則是,如果不立刻下飛機,就再也不用回來公司了! 即便總經理不斷道歉求情,表示自己已經來不及下飛機,而且其他幹部也...

    1. 總經理與公司之間屬於「雇傭關係」

    公司一開始主張總經理並不是受雇人,和公司之間其實是「委任關係」,因此不應該適用《勞基法》。不過,法院並不接受這樣的主張。 法院指出:判斷公司的高級主管到底是單純受雇,還是受委任的經理人,主要的重點,是要看這位主管在人格上、經濟上及組織上是否「從屬於」公司? 例如,如果主管的權限不高,上下班得打卡,或請假得要上級批准,那就算部分的職務具有獨立性,實質上還是「從屬於」公司,這時就是屬於《勞基法》所稱的受雇人。 這名總經理雖然有簽約及採購的若干權限,但是額度上限並不高。而相關人事調動權限,也還是需要公司的董事長、集團總裁及中央人資處做出最後核定。此外,雖然這名總經理上、下班不需要打卡,但他如果要請假,還是得向公司的人資單位提出差假申請,並經過董事長批示核可後才算准假。由此來看,這位總經理在相當程度上需要服從公司的指示,並配合組織運作,屬於《勞基法》所規定的受雇人。

    2. 《勞基法》採「法定事由制」,雇主不得任意開除員工

    法院也指出:對於勞雇契約,我國《勞基法》採「法定事由制」,也就是員工一定要符合《勞基法》第 11 條或第 12 條所列出來的特定情形,雇主才能夠開除員工。 本案中,總經理原本打算請假 3 天,而且也已經依規定請了 2 天假;就算第一天假是因為祕書疏失而沒請到,但也不是無故曠職。 此外,雖然總經理在重要幹部會議時缺席,但這並不算是怠忽職務,也沒有對於公司造成任何具體的損害,更不能說缺席就是違規情節重大。既然公司在《勞基法》上找不到任何可以解雇總經理的法定理由,當然不能直接開除他。

    1. 老闆再大也沒有《勞基法》大,解雇需符合法定事由

    企業經營天天面對各種內外的挑戰與競爭,因此在管理上當然會講究紀律,這是無可厚非的。不過,有時一些家族經營的大企業,往往會把員工當作自己的家臣,希望員工言聽計從、賣命效力;萬一員工稍有不從,即便是高階經理人,老闆也往往會故意重懲違規或不聽話的高階主管,以維持自己的權威形象。 不過,這種管理方式,卻不見得符合《勞基法》的規定。尤其,如果高階主管跟公司之間並非「委任關係」時,這些受雇的高階主管就會受到《勞基法》的保障。 因此,公司不論規模大小都要切記: 甚至員工還可能因為沒辦法上班,反過來要求公司給付薪資損失!

    2. 員工犯錯違規,若採取較輕的懲罰仍無效,才能解雇

    在本案當中,就算總經理真的自己忘了請假,或者忘了出席重要幹部會議,頂多也只是「違反工作規則」。這時,公司如果要處罰他,也應該依照工作規則給予警告或記過等適當的處分。 有些成功的企業家,一路靠著辛苦奮鬥、任勞任怨,打下一片企業江山,因此治理嚴謹,甚至傾向嚴刑重賞。不過,對於員工的犯錯或違規,如果採取的是重罰或直接開除的方式,而不是循序漸進地先採取記過、調職、降職或降薪等較輕的方式,除了會違反《勞基法》的比例原則和相當原則,也會違反最後手段性原則,而使得解雇違法無效。 (本文整理、摘錄自《解僱與被解僱》,商周出版)

  2. 2023年9月6日 · 攤開路易莎財報,2022 年合併營收達 21.7 億元,較前一年成長 15.5%,總店數為 558 家,已是台灣目前擁有最多分店的連鎖咖啡品牌。. 他仍認為,「台灣市場還有成長空間,我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根據美國農業部(USDA)2021 年報告,2020 年台灣咖啡市場產值成長 ...

  3. 2024年7月29日 · 首先,想要經營一家合法營運的餐廳,經營者必須到經濟部商業發展署進行公司或商業登記。 隨後,還需要到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營業登記證,以便合法開展商業活動。 除了商業登記和營業登記之外,食品衛生許可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經營者需要向衛生局申請該許可,確保餐廳的食品衛生標準達到法規要求。 接下來,按照當地的規定,申請營業場所登記證,這不僅能確保餐廳場擁有合法建築使用執照,還能確定該場地符合使用分區限制。 完成上述主要流程後,餐廳還需要通過一系列其他的許可和檢查,包括消防安全檢查、環保許可以及餐飲服務許可。

  4. 2019年5月28日 · 工作倦怠(burn-out)是不是一病?. 這個專家討論數十年的問題,最近有了結論!. 5 月 25 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世界衛生大會(WHA)上,工作倦怠首度被納入「國際疾病分類編碼」(ICD),正式承認這是造成心理疾病的因子之一。. 什麼樣的現象符合工作 ...

  5. 2024年8月15日 · 1. 竊取功勞 33% 你可能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完成一個項目,但最終卻由他人獲得讚賞和榮譽。 這不僅讓你感到無助和不公平,也可能削弱你在團隊中的信任感,導致你對未來的工作失去熱情。 這種行為尤其在團隊合作中容易發生,因為工作成果往往是多方努力的結果,而功勞的歸屬有時會變得模糊不清。 2. 過度管理 32% 過度管理(或稱微管理)的同事或主管會讓你覺得自己被監視著,無法展現真正的工作能力。 這類人會不斷地檢查你的每一個細節,甚至會干涉到你做事的方式,讓你感到自己沒有自主權。 這不僅會使你感到壓力巨大,還會降低工作效率,因為你無法以自己認為最有效的方式完成工作。 此外,過度管理可能會讓你質疑自己的能力,進而影響自信心。 3. 持續抱怨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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