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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險費率與交通違章掛鉤安全駕駛車輛可以享有優惠費率多次肇事承擔較高費率即實行費率與違章掛鉤的費率浮動機制由於車輛的出險記錄是聯網的各家保險公司皆可查詢因此在發生理賠後更換保險公司並不能獲得優惠費率

  2. 當駕駛人有交通違章行為時除罰款等處罰外還要根據交通法規規定進行數值不等的記點額度有1分2分3分6分12分記點周期為自駕駛證取得之日起的一年內計算上限為12分該辦法於2000年3月1日起實行 [4] 。 2004年,為配合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其實施條例,公安部發布《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 [5] ,新公布的《規定》將原有的「違章記分」變更為「違法記分」,以順應新公布的法律 [6] 。 2021年12月,公安部公布新制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新制定的辦法對記點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 除調整記點項目和分值外,新規將學法減分措施列入該辦法,並對多次違規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

  3. 任何駕駛者觸犯任何在《道路交通條例》(《 香港法例 》第374章) [1] 中的59項違例項目時,除了要繳付指定的定額罰款或被 法庭 定罪外,還要被記指定分數。 當累積分數達8分或以上而未足15分時,駕駛者將會收到 運輸署 發出的違例駕駛記分通知書。 通知書上會列明駕駛者在兩年內的記分記錄,並通知駕駛者再被記分的後果。 當累積分數達10分或以上而未足15分時,或違反記10分項目一次,駕駛者將會收到 運輸署 發出的「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通知書」。 駕駛者必須在通知書發出後的三個月內或於法庭指明之日期內自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如駕駛者不遵從通知書的指示即違法,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及監禁兩個月 [2] 。 詳情請參照 《運輸署 - 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一頁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保險契約 (英語: insurance policy )是商業 保險 中 投保人 保險公司 約定 權利 義務 關係的 契約 。 保險契約的存在形式 [ 編輯] 保險契約一般包括投保單保險單,二者構成要約和承諾,附加包含一般約定的保險條款共同構成。 有時候保險單會用其簡化方式「保險憑證」替換。 在特殊情形下,比如無標準化條款時,保險契約可以是當事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無法當時出具保險單時,保險契約可以是暫保單。 一般,標準化的保險條款中會規定,保險契約由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條款、批註、附貼批單、其他相關的投保文件、雙方的聲明、其他書面協議共同構成。 保險契約的特徵 [ 編輯] 保險契約是射幸契約 [ 編輯]

  6. 根據相關法規及保險 合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車險產品主要包括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和機動車商業保險後者又可細分為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三種主險以及若干附加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簡稱 交強險 ):所有機動車輛強制購買,用於賠償 交通事故 中第三方的損失,不賠償本車及被保險人的損失; 機動車商業保險主險. 機動車損失保險 (簡稱 車損險 ):車輛損失保險是指機動車輛遭受 自然災害 或者 意外事故 等情形,符合 保險合同 規定的,對於造成車輛本身的損失, 保險公司 給予賠償。 對於車輛被 盜 搶 導致的損失,原先有單獨險種負責賠償,2020年9月15日起併入車損險;

  7. 單一費率. 單一費率 ,又稱固定費率指所有涵蓋在 保險 範圍內的被保險人,均以同樣的費率來計算保險費,也就是不論被保險人的 收入 、 職業 或過去經驗作調整保費的一種方法,一般常用於 社會保險 。.

  8. 中華民國保險法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 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契約。 要保人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被保險人 ,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 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依據合約規定,當受保人遭遇合約上詳列之意外事故或危險時,承保人同意支付規定金額之補償金,以賠償或保障受保人之損失。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