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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2日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水扁 (1950年10月12日 — ),暱稱 阿扁 ( 臺灣話 : 阿扁仔 , 白話字 : A-píⁿ-á , 臺羅 : A-pínn-á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前 海商法 律師, 民主進步黨 籍,曾任第十、十一任 中華民國總統 (2000年-2008年)、 民主進步黨 主席 、 臺北市市長 、 立法委員 、 臺北市議會 議員等職。 陳水扁出生於 臺南縣 官田鄉 西庄村(今 臺南市 官田區東西庄里)的貧困家庭,於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系畢業後成為律師。 1979年底,在 美麗島事件 發生後,陳水扁加入了辯護律師團,成為其投身政壇的契機。 1981年,他首度參與 臺北市議會 議員選舉即當選。

  2. 2024年4月12日 · ^ 時任陳水扁市長 查勤市政府員工出勤狀況19950206. [2018-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 台北市长陈水扁九日在福尔摩沙基金会公布竞选连任口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央通讯社 ...

    • 事件起因
    • 司法
    • 审查
    • 外部連結

    2006年11月3日,中華民國高等法院檢察署宣布機要費案偵結。檢方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罪,但需等陳水扁遭罷免或卸職後再偵辦。國務機要費法院審判結果 ,2009年9月11日,扁家六案一審宣判,台北地院蔡守訓法官判陳水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2010年6月11日二審,鄧振球法官改判有期徒刑20年。2011年8月26日更一審,沈宜生法官改判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無罪。2008年8月15日特偵組以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涉嫌洗錢等案進行約談搜索,並在2008年11月12日羈押陳水扁,並稱羈押期間陸續發現證據以多案起訴陳水扁,更一審認為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無罪。2012年7月26日,最高法院撤銷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的無罪判決,發回更審。 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卸任,特偵組立即分案偵辦該案,並列陳水...

    羁押

    2008年11月11日,特侦组第五度传唤陈水扁到案,历经近六小时讯问后,检察官以陈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声请羁押陈水扁。11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歷經將近11個小時審理,裁定陳水扁羈押禁見,並於上午7時許移送台北看守所,陳水扁聲稱這是國共聯手對他的「政治迫害」。台北看守所同意其提出「單獨囚禁」之要求,是洗錢案第十個被押入忠三舍46號房,所內編號是2630。陈水扁入獄後不吃東西表達抗議,并于11月13日透過委任律師鄭文龍發表包括「哀司法已死」、「悼民主退步」等十項聲明以作為禁食抗議的理由。11月16日,陈水扁持续禁食五天,被看守所戒护至医院强制送医。 12月12日,特偵組以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等四項案件,分別依貪污及洗錢等罪名,起訴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大舅吳景茂、舅妻陳俊英、吳淑珍好友蔡美利、吳淑珍特助蔡銘哲、蔡美利弟弟蔡銘杰、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會計陳鎮慧、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及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等共14人。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代表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並在起訴書中指出,陳水...

    检方

    2009年1月19日,陳水扁家庭密帳案召开准备程序庭。2月10日,吳淑珍出庭承认“机要费”的案子有使用他人的发票进行报帐核销,对伪造文书部分认罪,但不承认贪污。5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延长陈水扁的羁押两个月。6月3日,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贪渎等案,发现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供词不一,涉嫌伪证。6月4日,吴淑珍部分承认其收贿、图利以及违反“政治献金法”三项罪嫌。6月22日,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均坦承曾作伪证。陈水扁涉嫌在任内11次出访期间,侵占机密款项30余万美元,被列为贪污被告。 6月30日,检方侦办陈幸妤伪证案,認定吴淑珍为教唆伪证。7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延押陈水扁两个月。7月17日,台北地检署依伪证罪起诉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并依教唆伪证罪起诉吴淑珍。由于吴淑珍等4人在侦查中自白,检方请求法院减轻其刑。7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族弊案,展开密集开庭与言词辩论程序。 台灣特偵組在调查陳水扁家洗錢手法时,形容「雖難稱空前絕後,恐亦冠絕海內外」,并販毒組織洗錢都比不上陳水扁的家人複雜。

    被告

    陳水扁一家四口皆涉及该案,陈水扁声称资金是「選舉結餘款」,而非自己贪污所得。而吴淑珍声称资金来源是「從阿扁擔任立委時,便在海外投資,包括政治獻金、阿扁當律師時賺的……」。陈水扁子陳致中则声称资金为「結婚禮金」,儿媳黃睿靚声称资金为「父親黃百祿的投資」,其父黃百祿则声称「性命保證沒幫阿扁洗錢」。此外,吳景茂、陳幸妤、趙建銘、黃芳彥等人也涉及此案中。 本案其他相关人中,鄭深池表示「自從扁家洗錢案爆發後,我就知道總有一天檢調會找上我,這一天已經等了很久了。」而辜成允也表示曾向陈水扁「匯款四億佣金」。呂和霖、郭清江、林文淵等也牵扯于该案中。

    污點證人

    1. 郭銓慶 2. 辜仲諒(2008年11月24日以新臺幣1億元交保)

    (繁體中文)《阿扁密帳醜聞》專題 - Nownew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繁體中文)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起訴書97年度特偵字第3、12、13、14、15、17、18、19、22、23、24、25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2008年12月12日,「最高法院檢察署」提供)
    (繁體中文)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2009年9月11日 - 95年度矚重訴字第4號、97年度金矚重訴字第1號及98年度矚訴字第2號被告陳水扁等貪污等案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其他人也問了

  4. 陳水扁政府 (通稱 扁政府 或暱稱 阿扁政府 )是指2000年5月20日至2008年5月20日, 陳水扁 擔任第10任與第11任 中華民國總統 期間所領導的 中華民國政府 。 陳水扁政府是中華民國 行憲 後首個非 中國國民黨 領導的政府。 陳水扁與 呂秀蓮 於 2000年總統選舉 中以39%得票率勝出,實現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 政黨輪替 ; 2004年總統選舉 ,陳呂二人再度以0.2%的極些微得票率差距贏得連任。 陳水扁政府時期經歷6個內閣,分別為 唐飛內閣 、 第一次張俊雄內閣 、 游錫堃內閣 、 謝長廷內閣 、 第一次蘇貞昌內閣 及 第二次張俊雄內閣 ,共五位六任。

    • 2000年5月20日
    • 陳水扁
    • 2008年5月20日
    • 總統
  5. 陳水扁政府 (通稱 扁政府 或暱稱 阿扁政府 )是指2000年5月20日至2008年5月20日, 陳水扁 擔任第10任與第11任 中華民國總統 期間所領導的 中華民國政府 。 陳水扁政府是中華民國 行憲 後首個非 中國國民黨 領導的政府。 陳水扁與 呂秀蓮 於 2000年總統選舉 中以39%得票率勝出,實現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 政黨輪替 ; 2004年總統選舉 ,陳呂二人再度以0.2%的極些微得票率差距贏得連任。 陳水扁政府時期經歷6個內閣,分別為 唐飛內閣 、 第一次張俊雄內閣 、 游錫堃內閣 、 謝長廷內閣 、 第一次蘇貞昌內閣 及 第二次張俊雄內閣 ,共五位六任。

  6. 马英九政府. 陈水扁政府 (通称 扁政府 或昵称 阿扁政府 )是指2000年5月20日至2008年5月20日, 陈水扁 担任第10任与第11任 中华民国总统 期间所领导的 中华民国政府 。. 陈水扁政府是中华民国 行宪 后首个非 中国国民党 领导的政府。. 陈水扁与 吕秀莲 于 2000年 ...

  7.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2006年中華民國總統罷免案 發生於2006年6月27日,該案之被罷免人為 中華民國 第11任 總統 陳水扁 ,依法提案人為 立法委員 丁守中 ,連署者為 中國國民黨 與 親民黨 所屬之黨籍立法委員。 一般認為,陳水扁的親信與家人涉及諸多弊案是國親兩黨提議罷免的主因。 2006年6月27日,經表決後,因無法超過三分之二法定門檻,該「總統罷免案宣告」不予成立,也就是不另舉行罷免總統之公民投票。 背景 [ 編輯] 2005年8月間,受陳水扁重用的 陳哲男 涉入 高捷弊案 ,對於 民主進步黨 的支持度造成嚴重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