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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 天前 · 陳水扁. 陳水扁 (1950年10月12日 — ),暱稱 阿 ( 臺灣話 : 阿仔 , 白話字 : A-píⁿ-á , 臺羅 : A-pínn-á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前 海商法 律師, 民主進步黨 籍,曾任第十、十一任 中華民國總統 (2000年-2008年)、 民主進步黨 主席 、 臺北 ...

  2. 4 天前 · 陈水扁 (1950年10月12日 — ),昵称 阿扁 ( 台湾话 : 阿扁仔 , 白话字 : A-píⁿ-á , 台罗 : A-pínn-á ), 中华民国 政治人物、前 海商法 律师, 民主进步党 籍,曾任第十、十一任 中华民国总统 (2000年-2008年)、 民主进步党 主席 、 台北市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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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陳水扁. 陳水扁 (1950年10月12日 — ),暱稱 阿 ( 臺灣話 : 阿仔 , 白話字 : A-píⁿ-á , 臺羅 : A-pínn-á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前 海商法 律師, 民主進步黨 籍,曾任第十、十一任 中華民國總統 (2000年-2008年)、 民主進步黨 主席 、 臺北 ...

    • 事件起因
    • 司法
    • 審查
    • 外部連結

    2006年11月3日,中華民國高等法院檢察署宣布機要費案偵結。檢方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罪,但需等陳水扁遭罷免或卸職後再偵辦。國務機要費法院審判結果 ,2009年9月11日,扁家六案一審宣判,台北地院蔡守訓法官判陳水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2010年6月11日二審,鄧振球法官改判有期徒刑20年。2011年8月26日更一審,沈宜生法官改判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無罪。2008年8月15日特偵組以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涉嫌洗錢等案進行約談搜索,並在2008年11月12日羈押陳水扁,並稱羈押期間陸續發現證據以多案起訴陳水扁,更一審認為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無罪。2012年7月26日,最高法院撤銷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的無罪判決,發回更審。 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卸任,特偵組立即分案偵辦該案,並列陳水...

    羈押

    2008年11月11日,特偵組第五度傳喚陳水扁到案,歷經近六小時訊問後,檢察官以陳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陳水扁。11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歷經將近11個小時審理,裁定陳水扁羈押禁見,並於上午7時許移送台北看守所,陳水扁聲稱這是國共聯手對他的「政治迫害」。台北看守所同意其提出「單獨囚禁」之要求,是洗錢案第十個被押入忠三舍46號房,所內編號是2630。陳水扁入獄後不吃東西表達抗議,並於11月13日透過委任律師鄭文龍發表包括「哀司法已死」、「悼民主退步」等十項聲明以作為禁食抗議的理由。11月16日,陳水扁持續禁食五天,被看守所戒護至醫院強制送醫。 12月12日,特偵組以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等四項案件,分別依貪污及洗錢等罪名,起訴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大舅吳景茂、舅妻陳俊英、吳淑珍好友蔡美利、吳淑珍特助蔡銘哲、蔡美利弟弟蔡銘杰、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會計陳鎮慧、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及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等共14人。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代表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並在起訴書中指出,陳水...

    檢方

    2009年1月19日,陳水扁家庭密帳案召開準備程序庭。2月10日,吳淑珍出庭承認「機要費」的案子有使用他人的發票進行報帳核銷,對偽造文書部分認罪,但不承認貪污。5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延長陳水扁的羈押兩個月。6月3日,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貪瀆等案,發現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供詞不一,涉嫌偽證。6月4日,吳淑珍部分承認其收賄、圖利以及違反「政治獻金法」三項罪嫌。6月22日,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均坦承曾作偽證。陳水扁涉嫌在任內11次出訪期間,侵占機密款項30餘萬美元,被列為貪污被告。 6月30日,檢方偵辦陳幸妤偽證案,認定吳淑珍為教唆偽證。7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延押陳水扁兩個月。7月17日,台北地檢署依偽證罪起訴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並依教唆偽證罪起訴吳淑珍。由於吳淑珍等4人在偵查中自白,檢方請求法院減輕其刑。7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族弊案,展開密集開庭與言詞辯論程序。 台灣特偵組在調查陳水扁家洗錢手法時,形容「雖難稱空前絕後,恐亦冠絕海內外」,並販毒組織洗錢都比不上陳水扁的家人複雜。

    被告

    陳水扁一家四口皆涉及該案,陳水扁聲稱資金是「選舉結餘款」,而非自己貪污所得。而吳淑珍聲稱資金來源是「從阿扁擔任立委時,便在海外投資,包括政治獻金、阿扁當律師時賺的……」。陳水扁子陳致中則聲稱資金為「結婚禮金」,兒媳黃睿靚聲稱資金為「父親黃百祿的投資」,其父黃百祿則聲稱「性命保證沒幫阿扁洗錢」。此外,吳景茂、陳幸妤、趙建銘、黃芳彥等人也涉及此案中。 本案其他相關人中,鄭深池表示「自從扁家洗錢案爆發後,我就知道總有一天檢調會找上我,這一天已經等了很久了。」而辜成允也表示曾向陳水扁「匯款四億佣金」。呂和霖、郭清江、林文淵等也牽扯於該案中。

    污點證人

    1. 郭銓慶 2. 辜仲諒(2008年11月24日以新臺幣1億元交保)

    (繁體中文)《阿扁密帳醜聞》專題 - Nownew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繁體中文)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起訴書97年度特偵字第3、12、13、14、15、17、18、19、22、23、24、25號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2008年12月12日,「最高法院檢察署」提供)
    (繁體中文)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2009年9月11日 - 95年度矚重訴字第4號、97年度金矚重訴字第1號及98年度矚訴字第2號被告陳水扁等貪污等案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5. 陳水扁家庭密帳案,又稱為陳水扁家庭洗錢案、家海外洗錢案等,為中華民國 前總統 陳水扁與其家族,在其擔任總統任內在海外的財產,所衍生出之涉及龍潭土地弊案及二次金改弊案,疑為非法所得的洗錢弊案。

  6. 陳水扁政府(通稱政府或暱稱阿政府)是指2000年5月20日至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擔任第10任與第11任中華民國總統期間所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 陳水扁政府是中華民國 行憲 後首個非 中國國民黨 領導的政府。

  7. 2024年4月28日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水扁 (1950年10月12日 — ),暱稱 阿 ( 台灣話 : 阿仔 , 白話字 : A-píⁿ-á , 台羅 : A-pínn-á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前 海商法 律師, 民主進步黨 籍,曾任第十、十一任 中華民國總統 (2000年-2008年)、 民主進步黨 主席 、 台北市市長 、 立法委員 、 台北市議會 議員等職。 陳水扁出生於 台南縣 官田鄉 西庄村(今 台南市 官田區東西庄里)的貧困家庭,於 國立台灣大學 法律系畢業後成為律師。 1979年底,在 美麗島事件 發生後,陳水扁加入了辯護律師團,成為其投身政壇的契機。 1981年,他首度參與 台北市議會 議員選舉即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