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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3日 · 遺產 繼承 時效,就是辦理遺產繼承的時間限制,這是為了督促繼承人在一定時間內處理好遺產繼承相關事宜,以盡早確定繼承人及其他人間的法律關係,如果繼承人沒有在遺產繼承時效辦理遺產繼承完成,依我國法律,繼承人可能會有相應的罰鍰或不利處置。 立即線上諮詢. 壹、 遺產繼承時效第一類:申報遺產稅時效. 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3 條第一項前段:「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申報遺產稅的時效是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要向「國稅局」完成申報,若逾期未完成申報,則會有相關的罰鍰! 而小編提醒您,在申報遺產稅前,要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及調取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冊,才能在國稅局順利申報哦!
2022年6月10日 · 遺產繼承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 遺產及贈與稅法§ 23 第 1 項前項 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日起 6 個月 內,持 遺產稅申報書 及相關文件,以書面向「被繼承人戶籍地 國稅局 」申報,如果超過期限內辦理,因為 每超過 1 個月,就需要繳交 1 倍以上的罰鍰,最高到 20 倍都有可能。 另外,如果是要辦理土地或建物等不動產財產登記的話,記得把握在 3 個月 的期限內完成辦理,如果逾期,地政機關會代替管理 15 年,但是如果還是遲遲沒有辦理,將直接歸為國庫的財產。 遺產繼承順位是? 依照 民法§ 1138 規定的遺產繼承順位繪製下表,首先配偶為當然繼承人,所以 遺產分配一定包含配偶 ,而配偶分完後則會依據繼承順位接續分配,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 ️ 父母 ️ 兄弟姐妹 ️ 祖父母。 延伸閱讀:
2023年5月25日 · 在辦理遺產繼承前,必須先了解「繼承順位」,才能開始後續作業。按照民法規定,遺產繼承分配一定包含配偶,等配偶分完後,會依照遺產繼承順位處理遺產,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
2021年12月10日 ·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第一項:「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但依第6條第2項規定由稽徵機關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自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算。 」也就是說,在親人離世後的半年內,必須要辦理好遺產稅申報,並將登記過戶等流程處理完畢。 而在 土地法第73條第2項 中也有說到:「前項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1個月內為之。 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 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 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
2021年8月13日 ·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者,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 關於遺產稅的申報規定及手續,可參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的時候,應該在法定申報期限內,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申報,原則上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 若繼承人有二人以上, 而彼此對於遺產稅繳納或遺產分割方法無法達成共識時,繼承人之一仍應單獨申報遺產稅。 三、繼承登記:六個月內. 依照土地法規定, 遺產中如有不動產,並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即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 ,逾期聲請,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超過一定時間未聲請者,地政機關將予以列冊管理。
2023年7月19日 · 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第一項前段:「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申報遺產稅的時效是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要向「國稅局」完成申報,若逾期未完成申報,則會有相關的罰鍰。 另外,在繼承發生前被繼承人之贈與配偶、繼承人或繼承人之配偶的財產,或是繼承人預先提領遺產,該財產額度仍會被國家列入遺產稅的課徵總額,可參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98 年度訴字第 859 號判決:「……按「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關於遺產繼承時效,就是辦理遺產繼承的時間限制,這是為了督促繼承人在一定時間內處理好遺產繼承相關事宜,以盡早確定繼承人及其他人間的法律關係,如果繼承人沒有在遺產繼承時效辦理遺產繼承完成,依我國法律,繼承人可能會有相應的罰鍰或不利處置。 今天就透過這篇文章,告訴您如何合法且順利的繼承。
與不動產繼承相關的截止期限,通常會有以下2個需要留意的時間點: 1. 遺產稅申報期限:被繼承人死亡起6個月內. 根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 規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遺產管理人)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 如果不申報或逾期申報,除了要補繳稅款外,可能還會有罰款問題喔! 2.不動產辦理繼承登記:繼承登記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
2024年2月19日 · (1)申請除戶證明書. 時間地點:30日內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辦理。 應備文件: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身分證+戶口名簿+繼承人身分證 (委託代理人辦理,應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2)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 任一國稅局皆可辦理:攜帶申請人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身分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除戶資料 (如申請時已洽戶政機關辦竣死亡登記,得免檢附)+申請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 (如戶口名簿或繼承系統表)特別注意的是,近來政府有增加一項服務,可以在國稅局申請查詢「金融遺產」,在現代社會投資置產越來越普及之下,此服務實用性極高。 在2019年11月以前,繼承人要查詢金融遺產,必須向銀行公會、信用卡公會等各單位逐一申請才可以拿到資料。
2024年4月7日 · 辦理遺產繼承主要有以下7個流程,需分別至不同機關辦理(各流程細節詳後述): 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申請除戶戶籍謄本(即除戶證明) 國稅局:查調死者財產、所得及兩年內贈及金融遺產等資料. 地方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非必要流程) 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繳納遺產稅.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有無欠繳房屋稅、地價稅. 戶政事務所:申請繼承人印鑑證明(非必要流程) 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遺產繼承登記. 遺產繼承流程圖. 第1步: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申請除戶戶籍謄本) 首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辦妥死亡登記後,可同時申請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繼承人印鑑證明。 這些文件可以多申請幾份(建議3份以上),之後會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