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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英語: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標準簡稱 香港特區政府 ,正式簡稱 港府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行政部門 的總稱。 1997年7月1日前, 英屬香港 行政機關稱為 香港政府 (英語: Hong Kong Government / Government of Hong Kong ),而 香港特別行政區 成立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 [註 1] ,並根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沿用大部分原有官僚制度。 香港特區政府首長為 行政長官 ,轄下有多名司局長負責管理政府各部門 [1] [2] [3] 。 歷史 [ 編輯] 參見: 香港政治 和 英屬香港.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部門 由首長 行政長官 領導,第一層 司長及副司長 、第二層 決策局 、第三層 部門 所組成。 根據《 香港基本法 》,特區政府設置「政務司、財政司、 律政司 和各局、處、署」。 事實上香港沒有以「政務司」或「財政司」為名的部門,各決策局編制上只需向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或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匯報工作;大部分政府部門則設在決策局之下。 另外 行政長官辦公室 和部分 獨立機構 ,如 廉政公署 、 申訴專員公署 和 審計署 等直屬行政長官;當中審計署署長和廉政專員與問責局長一樣經行政長官提名,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任命。 組織架構. 首長. 基本法第60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為行政長官。 按基本法第48 (1)條,行政長官職責包括領導特區政府。 第六任行政長官 : 李家超

    部門
    首長
    姓名
    所屬決策局
    特首政策組組長
    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
    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主席
    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3.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是行政長官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基本法選舉並經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產生。 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法案和財政預算案、頒布法例、決定政府政策以及發布行政命令,並由行政會議協助制定政策。 有關行政長官工作的資料. 行政會議協助行政長官決定政策,並就提交法案及附屬法例方面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行政會議由21名主要官員和16名非官守成員組成,所有成員均由行政長官自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 行政會議成員的任期以行政長官的任期為限。 有關行政會議的資料. 行政體制. 政府的主要施政和行政工作由決策局和部門執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圖 主要官員 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

  4.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部門 由首長 行政長官 領導,第一層 司長及副司長 、第二層 決策局 、第三層 部門 所組成。 根據《 香港基本法 》,特區政府設置「政務司、財政司、 律政司 和各局、處、署」。 事實上香港沒有以「政務司」或「財政司」為名的部門,各決策局編制上只需向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或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匯報工作;大部分政府部門則設在決策局之下。 另外 行政長官辦公室 和部分 獨立機構 ,如 廉政公署 、 申訴專員公署 和 審計署 等直屬行政長官;當中審計署署長和廉政專員與問責局長一樣經行政長官提名,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任命。 組織架構 [ 編輯] 首長 [ 編輯] 基本法第60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為行政長官。

    部門
    首長
    姓名
    所屬決策局
    特首政策組組長
    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
    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主席
    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5.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行政部門 的總稱可簡稱為香港特區政府。 於1997年7月1日香港迴歸祖國時成立,取代原英國殖民地時期的 港英政府 。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只是指香港的行政部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第六屆特區政府架構為三司十五局。 [4] [6] . 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為 李家超 。 中文名.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外文名.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China) 成立時間. 1997年7月1日. 辦公地址. 香港金鐘添馬艦添美道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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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If you want to know the organisation chart of the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you can visit this webpage to see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s of the bureaus and departments. You can also find the contact information and links of the main officials and civil servants. This webpage is part of the GovHK portal, which provides one-stop access to various government services and information.

  8. 關於香港. 香港概況. 分享: 香港是一個充滿活力的城市,也是通向中國內地的主要門戶城市。 本網頁為你介紹香港政府架構、語文等各方面的概況。 政府.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同時生效。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以法律形式訂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重要理念。 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並保持原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政府首長: 行政長官. 政府內閣: 行政會議. 立法機關: 立法會 (共90個議席) 最高上訴法院:終審法院. 香港政府架構 《基本法》 經濟. 香港的經濟素以自由貿易、低稅率和最少政府干預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