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行政院院會今(12)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這次共修正52條,主要鬆綁停居留規定,增加優質人才來臺及留臺誘因,並加重罰則及增訂處罰態樣,以強化查緝非法外來人口執法力道,一方面營造更優質友善的攬才及居留環境,另一方面也兼顧維護國家安全。 內政部表示,面對國際人才競逐挑戰,為創造友善外來人士的環境,並強化人流安全管理,經諮詢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實務意見,針對入出國及移民法進行全盤檢視與檢討,這次修法3大重點如下: 一、增進移民人權保障,保障家庭團聚權 為維 ...
  1. 其他人也問了

  2. 鑑於我國面臨人才外流與國際間人才競逐之挑戰,為加強延攬與吸引外籍優秀人才來臺工作及生活,有放寬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以下簡稱無戶籍國民)入國居留及定居與外國人居留及永久居留相關限制簡化外國人申請居留流程鬆綁外籍專業人才及其配偶 ...

  3. 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機場港口指經行政院核定之入出國機場港口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現在或原在臺灣地區居住之國民且未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五、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我國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 六、過境:指經由我國機場、港口進入其他國家、地區,所作之短暫停留。 七、停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未逾六個月。 八、居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 九、永久居留:指外國人在臺灣地區無限期居住。

  4. 2023年12月29日 · 入出國及移民法-新制說明 (113年1月1日實施部分)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布日期: 2023-12-29.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合計畫科. 資料點閱次數:5264. 詳細資訊請參考下方圖卡及檔案。.

  5. 01. 鬆綁無戶籍國民入國、居留. 申請入國許可. 現行: 於國外申請入國許可)。 及定居限制. 放寬居留定居條件. 居留: 連續停留5 年以上( 現行:7年), 且每年居住183 日以上者。 定居:國外出生之國人子女定居無年齡限制( 現行: 未成年)。 修法重點---吸納優質人才來臺. 白領專. 02業人士. 生活更便利. 放寬入國後申請居留證期限(§22): 取得居留許可者, 入國後申請居留證期限, 由15日延長至30 日。 專業人才持免簽、 停簽入國得逕改居留(§23)

  6. 2023年1月12日 · 內政部表示面對國際人才競逐挑戰為創造友善外來人士的環境並強化人流安全管理經諮詢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實務意見針對入出國及移民法進行全盤檢視與檢討這次修法三大重點如下:...

  7. 內政部移民署說明這次修正4大重點如下增進移民人權保障保障家庭團聚權. 為維護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及兒少最佳利益增訂外籍配偶喪偶或曾為合法居留的外籍配偶對我國未成年子女有撫育事實或會面交往的情形持停留簽證入國後可申請居留的規定。 另考量現行規定,判決離婚且取得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才能繼續居留。 為保障受家暴的外籍配偶居留權益,修正放寬因家暴離婚,無論有無未成年子女,且無須經法院核發保護令,均不廢止居留許可。 二、吸納優質人才來臺,鬆綁停居留規定. 為吸引外籍優秀人才來臺及留臺,在外國人取得永久居留部分,現行規定須每年居住超過183日,放寬為最近5年內「平均」每年居住183天以上即可,以便利白領人士因業務須不定期出差,恐無法長期居住國內。

  8. 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入出國及移民法(以下簡稱本法)自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制定公布,並於同日施行,其後歷經八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修正公布近年來我國面臨人才外流與國際間人才競逐之挑戰,為加強延攬及吸引外籍優秀人才來臺工作與生活,藉由簡化行政作業申請流程鬆綁外籍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居留規定,建構友善且便利之生活環境,以達完善我國留才環境,提升整體競爭力之目標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