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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置協商申請書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正本。 債權人清冊正本: (註1、註2、註3) (1)、須檢附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1 個月之資料。 (2)、其他債權人清冊:債務人自行填寫非金融機構債務 ( 含民間債務 )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未揭露之金融債務亦填寫於此表。 近2 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及最近1 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正本 ( 向各地國稅局申請,註5 )。 近3 個月薪資證明文件( 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 無前項者,出具收入切結書。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 ( 向各地勞保局申請,註6 ),若確無本項資料,可免提供。 有金融機構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債務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向原金融機構申請)

  2. 前置協商申請書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債權人清冊含聯徵中心提供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及債務人自行填寫之其他債權人清冊) 近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向各地國稅局申請)

  3. 9如何申請前置協商必備文件如何取得1.前置協商申請書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4.債權人清冊 (1)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1個月內之資料。

  4. 前置協商申請文件. 前置協商申請書表單可於銀行公會或 本行網站下載 ,並自行詳實填寫。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表單可於銀行公會或本行網站下載債權人清冊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一個月內之資料並自行抄寫填載於此表申請程序及費用相關請電洽該中心 02-23813939 或查詢該中心網站 ( www.jcic.org.tw )。 非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 金融機構債權人或金融聯徵中心提供之金融債權人清冊尚未揭露之金融債亦填寫於此表。 國稅局核發之近一個月內財產資料清單及最近兩個年度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向各地國稅局申請。 近三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勞工保險卡正本或其他職業保險卡等,若確無前述保險卡可免提供。

  5. ⺠眾申請前置協商所需文件說明 . 前置協商申請書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正本。 債權人清冊正本:(註1、註2、註3) . (1) 、須檢附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 1 個月之資料。 (2) 、其他債權人清冊:債務人自行填寫非金融機構債務 ( 含民間債務 )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 冊未揭露之金融債務亦填寫於此表。 近2 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最近 1 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 向各地國稅局申請,註5 )。 近3 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 無前項者,出具收入切結書。 免提供。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 ( 向各地勞保局申請,註6 ),若確無本項資料,可.

  6. 申請前置協商所需文件說明. 1. 前置協商申請書正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正本。 4. 債權人清冊正本: (1)須檢附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1個月之資料。 自97年4月11日起民眾可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程序及費用相關資訊可電洽 (02)2381-3939#232或查詢該中心網站 www.jcic.org.tw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0樓。 (2)其他債權人清冊:債務人自行填寫非金融機構債務 (含民間債務)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未揭露之金融債務。 5. 國稅局近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6. 近3 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7.

  7. 回首頁.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前置協商說明. fb LINE Twitter 列印. 回上頁. 一、受理債務人範圍及條件: (https://www.twidrp.org.tw) (一)未曾參與銀行公會95年度債務協商機制成立者。 (二)曾參與銀行公會95年度債務協商機制未成立者。 (曾參與銀行公會95年度債務協商機制成立但已結清者。 (曾申請前置協商被視為自始未開始者惟被視為自始未開始之原因非申請資格或文件不符者,需自退件日起屆滿6個月後始可再申請。 (五)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之自然人,前述小規模營業指營業額平均每月新臺幣20萬元以下者。 (六)必須有積欠任一家金融機構債權者。

  8. 債務人如何申請前置協商依銀行公會之要求債務人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寄交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前置協商申請書。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四)債權人清冊。

  9.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債務人向金融機構辦理前置協商申請書 . 申請人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出生日期 戶籍地址 戶籍電話 市內: 通訊地址 通訊電話 行動: 市內: 聯絡人姓名 與申請人關係 聯絡人電話 行動: . 本人依中華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規定對於金融機構所負債務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 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以下稱前置協商方案),並聲明及承諾下列事項: 一、本人同意若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無法聯絡上本人,得請聯絡人代為轉達相關訊息。 二、本人明確瞭解此前置協商方案是為協助本人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貸款、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所負債務與全體債 權人共同協商還款方案。

  10. www.gsfa.org.tw › images › other表單下載說明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債務人向金融機構辦理前置協商申請書 . 本人依中華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規定,對於金融機構所負債務,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以下稱前置協商方案),並聲明及承諾下列事項: . 一、本人同意若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無法聯絡上本人,得請聯絡人代為轉達相關訊息。 本人明確瞭解此前置協商方案是為協助本人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貸款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所負債務與全體債權人共同協商還款方案。 三、本人有對 金融機構之自用住宅借款,今一併提出前置協商之申請,並同意依「個人購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五條之一有關遲延期數及分期償還方式等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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