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關於憲法法庭 組織 沿革 現任大法官 歷任大法官 任命與任期 職權 認識憲法法庭 大事紀要 審理程序 憲法訴訟制度概述 聲請 ...

  2. 解釋文. 1.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正當理由,且經勸阻後仍繼續跟追之行為,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觸。 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屬大眾所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其跟追倘依社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而不在首開規定處罰之列。 於此範圍內,首開規定縱有限制新聞採訪行為,其限制並未過當而符合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一條保障新聞採訪自由及第十五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牴觸。 又系爭規定以警察機關為裁罰機關,亦難謂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有違。 理由書. 1.

  3.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整理. 壹、 權力分立與憲法. 一、 J328 (一)、 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 (二)、 國家領土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 二、 J449 憲法中具有本質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不得予以變更: 國民主權原則. 民主共和國原則. 保障人民權利. 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三、 J613 (一)、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基於行政一體,須為包括國家通傳播委員會在內所有行政院所屬機關之整體施政表現負責→行政院應有通傳會之人事決定權。 (二)、 關於委員任滿提名及出缺提名之決定,實質上幾近完全剝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之界線. 違反責任政治暨權力分立原則。

  4. 1. 緣聲請人慈祐宮媽祖宮所有坐落於新北市土城區土地上之案外人普安堂寺廟所有建物經新北市政府以中華民國105年8月17日新北府文資字第1051510226號公告下稱原處分登錄為歷史建築聲請人不服原處分提起行政救濟遞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24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70號確定終局判決駁回聲請人認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應尊重文化資產所有人之權益並提供其專業諮詢

  5.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二十六)(101年8月版 745-913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8、10、11、12、14、15、22、23、24、77、78、80、145、148、155、156、157 條

  6. 大法官解釋舊制) 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釋字第 589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94 年 01 月 28 日. 資料來源: 司法周刊 第 1222 期 1 版. 司法院公報 第 47 卷 3 期 60-70 頁. 法令月刊 第 56 卷 2 期 117-119 頁. 考選周刊 第 1005 期 2 版. 總統府公報 第 6625 號 15-35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93 條.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7 條. 憲法訴訟法 第 5 條.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 4、9、10 條. 解釋文: 法治國原則為憲法之基本原則,首重人民權利之維護、法秩序之安定 及信賴保護原則之遵守。

  7. 本文討論大法官釋字第775 號解釋中,針對累犯合憲性的釋字見解以及後續實務因應該號釋字所提出的解釋方向,由於本號釋字對於累犯加重處斷刑的法理定性不清,導致接續刑事司法裁判發生個案是否一律提高累犯處斷刑下限的嚴重爭議,大法官甚至在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