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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有「實際工作」的人才能投保勞保,但如果勞工是因為法令規定的育嬰、傷病、服兵役等原因申請留職停薪,雇主須依法繼續幫勞工加保( 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 );若是因為 個人因素出國進修申請留職停薪,原則上需退保 。 二、 健保部分 如果是 其他情況申請留職停薪,健保部分雇主可退保 ,如果選擇繼續幫員工加保,則勞工、雇主應負擔保費部分則按照原先負擔比例30%(被保險人):60%(投保單位):10%(政府)( 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第19條 )。 三、 勞退部分 因為留職停薪期間不算入勞基法的年資,勞退部分也要停止提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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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6日 · . 留職停薪的條件有哪些? 一般來說留職停薪都是要由員工主動申請才可以實行,目前勞基法也還沒有針對「雇主主動提出留職停薪」的相關規範。 由於留職停薪可以視為勞動契約的變動,只要勞資雙方都同意就可以實行,因此也不像無薪假仍須支付員工薪資、要向主管機關通報......等,雖然看起來比較方便簡單,但也相對容易產生勞資爭議(例如:不符合獎懲的比例原則),建議盡量不要以留職停薪作為節省人力成本或獎懲員工的方式。 以現在的勞動相關法規來看,只有「育嬰」和「傷病」這兩種情況,是員工可以依法申請留職停薪的條件,如果員工有其他情況需要申請留職的話,就需要勞資雙方達成協議,馬上來看一看吧! 員工因育嬰需求申請留職停薪.
留職停薪. 1. 一般留職停薪者. 於留職停薪期間經徵得原投保單位的同意,才可以繼續在原投保單位投保,但不得調降投保金額,原投保單位毋須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若原投保單位不同意,則原投保單位填寫「 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 」一份,送交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退保手續,其應另以適法身分投保。 2. 育嬰留職停薪者. 於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選擇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或選擇辦理轉出: (1) 選擇於原單位繼續投保:不得調降投保金額,原投保單位應填寫「 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其應自行負擔30%之健保費,繳款單由健保署寄發被保險人繳納,繳納期限可遞延3年;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展期或提前復職者,則須再填寫「 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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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留職停薪 (一)勞保部分: 1、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規定:「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一、應徵召服兵役者。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次依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第1項規定:「本條例第九條…之被保險人願繼續加保時,投保單位不得拒絕。」;兵役法第44條第1款:「在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學生保留學籍,職工保留底缺年資。」 2、據此,因勞工保險為「在職保險」,原則上須實際從事工作的勞工才能由雇主申報加保,但如勞工係因前開兵役、傷病之「法定事由」申請留職停薪,且願意繼續加保者,雇主即不得予以拒絕。(其餘可...
本題勞工申請普通傷病留職停薪乙事,若經貴司同意後(蓋普通傷病留停之准許與否,屬協商事項,而非法定留職停薪事由),自得進而請求雇主繼續投保「勞保」,貴司即不得拒絕,並應繼續繳納保費,但請注意僅得繼續投保一年;而「健保」則須經貴司同意後,始得繼續加保。 至於若是育嬰留職停薪者,則無論「勞保」、「健保」均得請求雇主繼續投保,貴司不得拒絕。至於「勞退提繳6%」部分,因留停期間不計入勞基法年資,故不論是哪一種留職停薪類型,貴司均應於發生事由之日起7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停止提繳(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0條參照)。 為方便各位讀者及人資夥伴在個案可直接判斷適用,本文特就僱用5人以上公司,簡要彙整各式留職停薪適用情形如表格所示: 更新勞動法令知識,避免違法、減少勞資爭議 >> 關於勞資關係,更多你該知道的事情 >...
於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選擇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或選擇辦理轉出: (1) 選擇於原單位繼續投保:不得調降投保金額,原投保單位應填寫「 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其應自行負擔30%之健保費,繳款單由健保署寄發被保險人繳納,繳納期限可遞延3年;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展期或提前復職者,則須再填寫「 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 (2) 選擇辦理轉出:原投保單位填寫「 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 」一份,送交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退保手續。 其應以眷屬身分依附被保險人投保;如未有眷屬身分,則應至戶籍地公所投保。 相關連結. 健保承保專用表格 (2-10) 發布日期. 112-08-30. 更新日期. 112-11-29. 瀏覽人次. 34649.
2020年12月26日 · 勞保局進一步解釋,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因傷病請假期滿仍未痊癒者,如經公司准許留職停薪的話,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即可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另依照性別平等法規定,受僱者在每一子女滿3歲前,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超過2年,且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繼續參加原有的社會保險。...
因為留職停薪期間不算入勞基法的年資,勞退部分也要停止提繳,雇主應在 勞工留職停薪發生7天內通知 勞保局停止提繳6%勞工退休金,等員工復職後再申報開始提繳( 勞退條例第20條 )。 反之雇主可以要求員工留職停薪嗎? 原則上,留職停薪代表勞動契約的變更,通常應由勞工提出申請,而法定上申請留職停薪的條件也有詳細規定。 如果雇主單方面要求員工暫停工作幾天、先休息一陣子後再上班,因為停工算是企業經營上的風險,原則上還是要照給員工薪水,或是協議減班休息。 提醒各位雇主 若因為經營困難,和員工協議減班休息也須先經過員工「同意」,並通報當地勞工局才算走完合法程序 ,而不可要求員工用留職停薪的方式來規避給付薪水的責任, 否將可能面臨2至100萬元罰鍰 。
2023年8月16日 · 1. 津貼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年. 子女未滿3歲. 需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另外也要注意,如果員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兼任其他單位負責人,已有從事非育嬰的情況;或是申請農保、領取職訓或傷病津貼的話,就不能夠繼續領育嬰津貼了! 2. 津貼給付標準. 而津貼的給付標準為:「員工停職當月起算前 6 個月的月平均投保薪資之 60%」,再加上110年起加發的 20% 留職停薪薪資補助(不用另外申請),每一子女合計最多發 6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