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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19年5月10日 · 詐騙集團案件最容易被抓到的就是人頭帳戶的所有人」、「去ATM領款的車手」,而其他上游成員就不容易抓到實務非常多人頭帳戶所有人被起訴判決幫助詐欺罪的案件但其中有人可能是被冤枉的因為提供帳戶原因多端有的人就是收錢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但有的人是遺失提款卡存摺印章記性不好密碼寫在一起),有的人是社會經驗不足求職找工作而被騙取帳戶結果還被起訴幫助詐欺罪如果您是後者被騙帳戶又被起訴或偵查時該如何主張權益爭取無罪的機會? 檢察官認為提供帳戶罪有應得所持的論點.

  3. 2018年12月1日 · 我最近好像聽說 詐騙集團 的主謀被抓到了對我有幫助嗎? 詐欺罪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可以,時效是5年,建議盡快聲請 強制執行 ,否則會超過時效,再也不能請求。 有判決確定,可以跟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看看對方名下有無財產:若無,即 換發債權憑證 ,將時效延長5年。 若有抓到主謀,也可以對主謀提告,甚至主謀名下通常比較有錢,可以執行他名下的財產,來獲得賠償。 詐欺罪法律諮詢後結果: 王伯伯諮詢陳冠仁律師後,認同陳律師的 詐欺罪 訴訟策略,決定全權委任律師提起 刑事訴訟 ,聲請 強制執行 。 詐欺罪涉犯法條: 依刑法第339條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4. 模範律師為您爭取權益. 詐騙集團在法律上如何定義詐騙集團是指一群以非法手段為生的組織或個人透過欺詐虛偽陳述隱匿真相不實陳述或其他欺騙手法目的在獲取財產金錢或其他利益。 這些詐騙集團手法只需要符合以下 詐欺構成要件 ,就會成立詐欺罪: 施用詐術:凡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法, 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訊息或是隱瞞事實 ,導致他人誤信。 陷於錯誤:被害人誤信行為人所提供的不實資訊,導致做出錯誤判斷。 處分財產:被害人將財產、利益進行移轉或變動的任何行為。 造成財產損失:詐騙行為造成被害人的財產損失、遭受經濟損害,或導致其利益受損。 詐騙集團刑責重嗎? 先了解詐騙集團分工. 做詐騙集團的下場是什麼? 在詐騙集團中,成員通常分工合作,各司其職,以達成詐騙行為。

    • 詐騙集團分工簡介
    • 詐騙集團成員的刑事責任
    • 案例分析

    一般來說,一個完整的詐騙集團通常都是由「首腦」、「行騙者」、「車手」、「水手」等不同成員組成,每個成員都有自己負責的工作項目,藉由精細的分工完成詐騙工作,同時也以此製造斷點、隱匿行蹤,增加檢警查緝的困難。各個成員負責的工作內容大致如下:(見圖1)

    (一)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主持指揮/參與犯罪組織罪

    詐騙集團,通常是由3人以上組成,以實施詐術為手段且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的組織,所以屬於組織犯罪條例第2條定義的「犯罪組織」。

    (二)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罪

    詐騙集團是藉由集團成員彼此分工合作的行為,來共同完成詐欺的犯行,符合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所稱「3人以上共同犯普通詐欺罪」的情形,所以原則上詐欺集團成員均會構成加重詐欺罪。 又雖然學說討論上有認為提款車手如果沒有參與、也不知情提款前的詐欺行為,只是在詐欺既遂(被害人的錢匯入帳戶)後提領贓款,因為對於詐欺罪的實現沒有貢獻,所以不構成本罪。但是依照目前法院的看法,仍然認為只要是詐騙集團的成員,無論是首腦、行騙者、車手、水手,都會構成本罪。 另外,即使詐騙集團的成員之間彼此不完全認識,但依照實務見解的看法,只要成員之間存在間接的犯意聯絡,也就是只認識其中一位成員,不認識其他人,仍會成立刑法第28條的共同正犯。例如,首腦分別邀請行騙者及車手參與詐騙犯罪,行騙者與車手間雖不認識,3人仍然會一起構成加重詐欺罪的共同正犯。

    (三)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

    詐騙集團的車手負責提領贓款交給水手,水手則再透過各式方法將贓款回流到集團,這個過程本質上就是在藉由「提款」、「輾轉交付」等行為,來「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屬於洗錢防制法定義的「洗錢行為」,所以依照目前法院多數的看法,詐騙集團的車手及水手,還可能會構成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的洗錢罪。

    詐騙集團首腦A,負責指揮操控整個詐騙犯罪組織,構成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的指揮犯罪組織罪。 詐騙集團成員B、C、D在知情的情況下,參與A主持的詐騙集團,會構成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的參與犯罪組織罪。 另外,A、B、C、D彼此互相分工,共同詐騙無辜民眾的行為,則會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罪的共同正犯。 最後,車手C、水手D在知悉帳戶內款項為詐欺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基於掩飾或隱匿的意圖把贓款提領出來並加以移轉,則還會構成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的洗錢罪。

  5. 2014年9月7日 · 帳戶被詐騙集團當成人頭帳戶使用請務必向警方報案務必索取報案三聯單報案後儘量保存並提供詐騙集團的相關資料給警方例如聯繫的電話號碼報紙求職廣告和日期SKYPELine等網路通訊的記錄這一方面是先留下報案記錄以及初步的保存證據 [2] ,用來佐證自己確實沒有要幫助詐騙集團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是如果報案後警方破獲了詐騙集團也可以傳喚詐騙集團的成員說明當初怎麼騙人取得帳戶等等的情形以此爭取無罪 [3] 。 不過有許多民眾反應警方會拒絕受理報案,目前聽過的說法有以下幾種: 還沒有被害人報警所以不能報案。 被害人報警了,你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所以不能報案。 不用報案,直接用犯罪嫌疑人移送比較快。 星期六日警察也需要休息,星期一再來報案。

  6. 2021年9月3日 · 除了提款的動作外一次破獲詐騙集團通常都不會只抓到一個人除了成功逮捕整個集團外最常運作的模式有提款人把風的人接應的人這些人也都是車手的一環。 二、詐騙集團的車手有什麼罪? 2.1 詐欺罪. 一般來說,以詐術意圖將金錢或物品交付的人,是犯了詐欺罪,詐欺罪的刑度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如果情節不嚴重,有機會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話,是有機會以易科罰金的方式免除入監服刑的。 2.2 加重詐欺罪. 不過如果是 多人參與 的犯罪集團,那就不是詐欺罪可以解決的了,會變成【 加重詐欺罪 】。

  7. 2024年3月4日 · 詐騙集團人頭戶車手只是提供帳戶或幫忙領個錢就會被判詐欺罪幫助犯要坐牢一年以上碰到詐騙該怎麼辦被詐騙集團騙的錢還要得回來嗎? 前言. 隨著詐騙案件越來越多,我國也自去年(112年)修法通過《洗錢防制法》,雖然反詐騙的宣傳一直都有持續進行,但是詐騙手法卻也一直在改變。 今天來跟大家聊聊關於人頭帳戶的熱門問題我雖然是人頭帳戶但我也是受害者受害者也會被關? 一、人頭帳戶會被關嗎? 通常人頭帳戶涉及的是詐欺罪相關的問題(或甚至涉及洗錢),所以人頭帳戶常見的犯罪刑責有以下: 1.1 詐欺罪刑責. 若涉《刑法》第 339 條,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犯的是以下四種情形,最高可以加重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加重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