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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 一、適用對象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又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前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另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又依勞動部104年4月27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0693號令釋:「雇主優於性別工作平等法 (現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同意受僱者任職未滿6個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該等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社會保險及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適用本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2022年3月16日 · 如果提前復職或離職,勞工是否須主動通知勞保局? 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同意雇主回去工作1天或短暫幾天,能繼續領津貼嗎? 企業托兒設施設置補助及參考名單. 企業托兒設施(托嬰中心、幼兒園)參考名單. 2021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法》修正,並於111年1月12日經總統公布、於18日正式施行。 其中許多工作者及家庭關心的「育嬰留職停薪」即在此次擴大申請條件,不再受限申請之受雇者配偶就業與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一同修正,不再限制津貼應分別請領,保障每個工作者家庭的撫育需求。 此次《 104職場力 》小編幫您整理「育嬰留職停薪」的申請要件、可以多久、可以申請幾次、怎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資格、給付標準和相關問題,全部一次告訴您。
2023年4月14日 · 育嬰假也稱為育嬰留停,只要任職滿6個月,在寶寶滿3歲前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請2年。 如果在工作單位任職未滿6個月,則需與雇主協商。 如果單親或是未婚爸媽,也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育嬰假請領資格:
2024年2月20日 · 請「育嬰留職停薪」是《》第16條、第22條規定與《》所規定的工作權益,無論是在工作中的爸爸或媽媽都可以申請喔! 1. 申請資格. - 任職滿 6 個月. -小孩還沒滿 3 歲以前.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貼心小提醒:單親或未婚的情形也可以申請! 2. 可以請多久假? -在小孩滿3歲以前,最多可申請育嬰假共累計 2 年的時間,可以選擇要一次或分次申請。 如果分次申請且單次少於6個月的話,最多只能申請 2 次且每次不能少於30天。 所以越早申請越有利。 假如等到小孩 1 歲 1 個月才申請,距離孩子滿 3 歲的門檻,最多只能請到 1 年 11 個月的育嬰假喔!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且不得超過2年,針對需要少於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勞工,勞工得向雇主申請30日以上的短期育嬰留職停薪,並以2次為限。 又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受僱者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與雇主協商提前或延後復職。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1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雙親可同時為撫育子女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以配偶是否就業為要件。 津貼給付標準.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係以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每1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雙親同為被保險人時,可同時請領。
被保險人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果選擇繼續加保,原由雇主負擔的70%保險費,不須繳納;被保險人應負擔的20%保險費,還可以依其意願選擇延後3年再繳納,減輕被保險人的負擔。 剛開始,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參加勞保的人數只有2、3千人,直到98年就業保險法大幅修正,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項目,當年有2萬6千餘人領取育嬰津貼,而育嬰續保人數也驟增為1萬3千餘人。 隨著法令逐步放寬及社會觀念的轉變,有愈來愈多的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經勞保局統計,在民國100年以前,申請勞保生育給付的女性受僱勞工中,大約有36%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且該比率逐年增加。 103年底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即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104年7月,申請育嬰津貼之比率估計達60%以上。
2021年5月6日 · 爸爸媽媽若有育嬰需求,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請育嬰留停,現行規定是3歲以下子女可以請最多2年的育嬰假,且可以同時請領最多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 不過,這次規定放寬,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政府拍板放寬育嬰留停政策,包含雙親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停以及育嬰留停津貼,請育嬰假時也不需要一次就請6個月。 黃維琛表示,現行法律規定,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若要低於6個月必須與雇主協商。 而這次則是放寬規定,申請期間可以少於6個月,但不得少於30天,且少於6個月的次數以2次為限,且必須提前預告雇主。
勞保局為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開放被保險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透過網路申辦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申辦資格. 一、 請領資格: (一)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二) 子女滿3歲前。 (三)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二、 給付標準: 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於期初發給津貼。 三、 給付期間. (一) 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二) 被保險人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 (三)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於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如雙 (多)胞胎子女),得同時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但受僱者有少於六個月之需求者,得以不低於三十日之期間,向雇主提出申請,並以二次為限。
惟實務上時有民眾反映,產假期間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媽媽,或領滿第一名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欲續請第二名子女津貼的爸媽,尚須返回投保單位在申請書育嬰留職停薪證明欄蓋章證明後,再將申請書件寄送至本局,較為不便。 為符合民眾需求,勞保局克服前揭限制,新增網路申辦附加上傳証明文件檔案功能,讓申請津貼的爸媽,在家中持自然人憑證透過網路即可完成申辦手續。 此外,對於未持有自然人憑證或不方便自行申請的被保險人,也可選擇委託已向勞保局註冊 e 化服務之投保單位代為線上申辦。 勞保局提醒民眾,網路或書面申請只要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已完成網路申辦之爸媽,即無需再另寄申請書件或補送育嬰留職停薪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等附件到勞保局,如重複送件反而會因為併案審查而增加核付的時間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