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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月12日 · 男子林金貴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再審獲判無罪再審更一審又改判無期再審更二審去年改判無罪最高法院昨11日正式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全案起於2007年5月9日晚間9時35分許高雄鳳山一起計程車司機遭開槍殺害5個月後警方逮捕林金貴認定林金貴涉案但林金貴手機發話訊號在案發後65分鐘雖出現在距案發現場77.5公里的台南市佳里區但是警方不採信林金貴的不在場證明依目擊證人指證等事證移送林金貴當時無法提出不在場證據案經高雄地方檢察署依殺人等罪嫌起訴。 根據平冤協會的 案情整理 ,檢方主要依據是現場2名男子與1名未成年秘密證人的指認,以及1名並未出現在案發現場的按摩女子證詞,該女於警方詢問時,透過查緝專刊監視器畫面指稱該人為林金貴。

  2. 2023年1月11日 · 林金貴涉槍殺計程車司機案今第3度逆轉獲判無罪確定。 翻攝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最高法院表示檢察官始終未能提出客觀跡證以證明被告確有出現在案發現場提出不利被告的供述證據經再審更二審審理發現蒐證程序有諸多嚴重瑕疵或內容不實無從作為對被告不利認定的依據。...

  3. 案情介紹. 2007年5月9日晚間9時35分許高雄鳳山一起計程車司機遭開槍殺害之命案五個月後警方逮捕林金貴認定林金貴涉案檢方的主要依據是現場兩名男子與一名未成年秘密證人的指認以及一名並未出現在案發現場的按摩女子之證詞該女於警方詢問時透過查緝專刊監視器畫面指稱該人為林金貴本案兇槍並未扣案車上所採集的指紋排除林金貴毛髮也無從證明為林金貴所有林金貴也通過測謊林金貴遭逮捕到案後始終喊冤表示自己不曾開槍殺人但法院仍然認定林金貴殺人罪成立處無期徒刑。 重啟審判. 林金貴不曾放棄喊冤,遭判有罪確定後,他仍四處陳情。 2014年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決定立案救援。

  4. 2023年1月11日 · 林金貴上訴最高法院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再更二審判決指出再審更一審的女證人只見過林金貴一次面事隔5個多月才由警方提供林金貴的大頭照供指認或讓不在案發現場的證人指認監視器畫面中的凶嫌指認程序不合法無從採信且案發前2個月林男的髮型為耳上短髮不可能於2個月後就長到長髮披肩因此推定有利於被告的短髮認定且案發現場監視器的影像也無法證明林金貴就是凶手又無法認定凶手是否戴假髮案發現場無證據證明林金貴在場犯案因而推翻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林金貴於2007年3月理髮後的大頭照,明顯為短髮未蓋耳。 (翻攝資料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5. 2022年8月30日 ·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男子林金貴被控於15年前槍殺計程車運將被判無期徒刑入監服刑3116天後冤獄平反協會協助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再更審高雄高分院再更審又逆轉認定有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再更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今天再改判無罪林金貴到庭聽判一度激動到說不出話全案仍可上訴冤獄團體疾呼請檢方不要上訴。 高雄高分院「再 更 二審」判決指出,被告於2007年1月、3月間之髮型為耳上短髮,本件案發於2007年5月9日,不可能長到案發現場監視器影像中之兇手長髮披肩之髮型,且遺留在案發現場之客觀跡證均與被告無關,被告復有不在場證明,各該證人所為不利被告之指證,均難認與事實相符,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尚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為無罪之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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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男子林金貴16年前被控槍殺王姓 計程車 司機判無期徒刑定讞而入獄9年因一張案發前兩個月拍攝的短髮大頭照再審獲判無罪但再審更一審又判無期徒刑仍被最高法院撤銷再審更二審再度逆轉判決林金貴無罪最高法院今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