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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格獨立指的是獨立於負責人、股東、董監事等自然人主體之外; 因此公司與負責人、股東是各自獨立的,各自需負擔各自的責任。 有限責任指的是各股東之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 若公司負債大於資產, 已無錢可賠時,股東不必負賠償之責。 另公司法第106條: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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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資人數、型態。根據 公司法 §2,有限公司出資人數為 1 人以上,資本額應由股東全部繳足,因此無授權資本額及實收資本額之區別;股份有限公司則為 2 人以上,資本應分為股份,股份得分次發行,因此有授權資本額及實收資本額之區別,兩者出資型態主要 以現金為主,有時以會出現對公司的貨幣債權、智慧財(如:技術)、實務(如:土地、機器、房屋)等出資方式。
    • 決策。如果是 有限公司,則是直接由股東表決公司的決策,且公司裡至少要有 1 位以上,3 位以下的具股東身份董事,且相關任職並無限制。當公司為 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的相關決策,就須經過 董事會、股東會通過,且董事會中至要有至少 3 位以上的董事。
    • 股東/成員表決權。有限公司中,原則上每一股東不論出資多寡,都有一表決權(例外:可依公司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而股份有限公司則是每一股皆享有表決權(公司法§ 102 )。
    • 股票發行、轉讓。承上「股份有限公司資本應為股份」的概念,每股即有票面金額,就是所謂的股票;相對的,因有限公司並未將公司所有資本應分為股份,因此股東們的出資僅能稱作「資本」,換言之,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有限公司則不行。
  2. 新修條文,內容有很多的解釋空間。 結語公司基於獨立法人及有限責任特性其負債責任原則上是不會牽連到負責人及股東的但仍需注意相關例外情況 。 公司登記、行號登記雖不困難,但需注意不少事項,登記完成即不可回復, 選擇不適合的組織很重要,遇到不得已無法清償時影響更是重大,歡迎各位老闆創業者來電洽詢。 資本簽證、財稅簽證. 公司登記自已辦,您的最佳選擇. 會計師專業服務,竭誠與您共創商機. 連絡手機 0932-143-104. 連絡電話 02-8771-8346.

  3. 2023年3月6日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由1人以上股東所組織股東各自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的公司型態。 一人公司大多數是選擇有限公司來作為公司設立的型態。 股份有限公司 :由2人以上自然人股東或1個以上的「政府、法人股東」所組織,並且把全部的資本額都分為「股份」的公司類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是依據各自所持有的股份額,對公司負責任。 股份額可以經簽證發行成「股票」,持有人可以以此表彰持有股份的所有權,而喪失價值的股票,就是股民常說的壁紙。 股東可能損失上限的是當初購入價或發行價,市值賠完就一無所有,而那張權利證明將會形同壁紙。

  4. 2010年1月14日 · 董事對股東及公司應負的責任不盡相同但相同的是一旦造成損害董事均須對股東及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 對股東的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214條、215條的規定可知,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的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監察人未在三十日內提起訴訟時,上述的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如該訴訟所依據的事實,顯屬實在,經終局判決確定時, 被訴的董事對於起訴的股東,因此訴訟所受的損害,負賠償責任。 以上規定 僅 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 。 二、 對公司的責任. (一) 公司法規定應負責的部分.

  5. 2018年8月20日 · 這些都是公司有限責任以外的增加額外責任可知:有限公司之股東負責人並不一定有限責任」。 法律愈來愈明確也愈來愈不明確其中還存著許多不明確規定有待公平靈活有為的法官來解釋否則也可能出現大家意想不到的結果

  6.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 ...

  7. 5 天前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通常是最多的,平常所買賣股票成為的股東皆是屬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而有限公司因為沒有經過募資的程序,所以人數規模並不會那麼多;另外,雖然合夥是兩人以上始能成立,但是因為責任負擔較大,所以通常不會找太多的人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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