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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10月7日 ·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新黨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歷經12年審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見解認為菲傭體內採到馮滬祥的精液且從案發後菲傭偵訊光碟說詞認定馮性侵但因審理已超過速審法第7條規定的8年時限因此酌予減刑判決馮滬祥3年4月徒刑確定馮滬祥在歷審都堅稱未性侵菲傭指稱菲傭欲誣陷他一審二審高院更一審更二審4次被判有罪前3次均判4年徒刑但菲傭在更三審大翻供否認馮有性侵她稱是因馮妻不尊重她才挾怨報復又稱性侵證物精液是我以人工抹上去的」,更三審改判無罪更四審也判無罪更五審又改判為4年

  2. 2020年5月30日 · 馮滬祥被控於2004年1月23日下午4時許趁著與菲籍女看護獨處的機會在家性侵她女看護受辱後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求助醫生在其內褲及下體採得馮的精液檢方因而認定性侵成立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偵審期間馮妻拿80萬元給女看護並買機票把她送回菲律賓女看護一度跨海視訊改口未遭馮滬祥性侵馮則喊冤稱和太太行房後的保險套被女看護偷走對方取出裡面的精液抹在下體試圖栽贓。 全案纏訟多年,兩度改判無罪,直到2016年10月間才判處3年4月確定。 2016年10月26日,馮滬祥入獄服刑,他主張有中風、腫瘤等重大疾病,向矯正署申請保外就醫獲准,2017年1月18日出監,惟在外時間不計入刑期,隨時可能回籠,他為了洗刷污點、回復名譽,分在2017年及2019年聲請再審,均被駁回。

  3.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馮滬祥 (1948年5月8日—2021年9月25日), 臺灣 政治人物 , 籍貫 瀋陽市 ,生於 上海市 ,曾任 教師 、 國大代表 、 立法委員 。 馮滬祥早年 反共 ,後來支持 中國統一 [1] ,並曾涉及 臺大哲學系事件 、 蓬萊島雜誌案 。 晚年因為 性侵 其菲籍看護,且試圖讓被害人、親友做 偽證 ,而被定罪入獄。 生平 [ 編輯] 1970年 東海大學 化學系畢業,後進入臺大哲學系研究所。 1972年到1973年在 臺大哲學系事件 中,馮滬祥以學生身分逼迫臺大校方屈從壓力,系主任和教授等十多位師生因此事件遭 整肅 [2] ,馮成為當時 國民黨政府 執行「重整思想秩序」的人物之一 [3] 。 1974年,取得 台灣大學 哲學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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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6年10月8日 · 記者項程鎮張文川綜合報導前新黨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歷經十二年審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見解認定馮性侵菲傭理由是菲傭體內採到馮的精液且案發後馮妻以八十萬元與菲傭和解要菲傭簽下協議書後返菲但因本案審理逾八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依強制性交罪判馮三年四月徒刑確定。 士林地檢署認定本案為社會矚目案件,應盡快執行,除啟動防逃機制,對馮滬祥發布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還通知馮於本月十二日到士檢報到、發監執行。 檢方已連絡到馮本人,確認馮人在台灣。 馮聲明 批民進黨政府損名節.

  6. 2016年10月7日 · 中央社報導判決書指出馮滬祥被控在民國93年間在家中性侵剛沐浴完圍著浴巾的菲傭被害人在友人協助下聯繫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部職員陪同前往醫院就診並報警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菲傭拿到新台幣80萬元和解金後返回菲國馮滬祥一二審及更一審時都被以強制性交罪名判刑4年更二審改依利用權勢性交判處馮滬祥有期徒刑1年減為6個月可易科罰金。 而高院更三審時,因被害人以通訊軟體skype方式當庭視訊,推翻警詢時指控,否認遭馮滬祥性侵,馮滬祥因而獲判無罪;更四審也判無罪;不過,高院更五審改判4年徒刑。 馮滬祥上訴高院更六審審理期間,堅稱被害人趁機取得他和妻子行房後的體液,還刺傷自己處女膜誣陷他,「目的是報復他妻子管教太嚴厲」。

  7. 2014年8月21日 · 馮滬祥被控93年間於北市住處趁妻兒不在家性侵菲傭ROSE化名);菲傭當晚趁馮滬祥不在家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求助並驗傷報警

  8. 2016年10月26日 · 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最高法院日前判刑3年4月確定馮滬祥原定10月12日發監執行但他以身罹重病為由聲請延緩而馮滬祥今早到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93年間馮滬祥被控在家中性侵剛沐浴完圍著浴巾的菲傭被害人在友人協助下聯繫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部職員陪同前往醫院就診並報警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菲傭拿到新台幣80萬元和解金後返回菲國。 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以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 馮滬祥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在10月7日維持高院見解,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起訴此案的士林地檢署在案件確定後,除了啟動防逃機制,對馮滬祥發布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外,也通知他12日上午10時應赴士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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