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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視《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共計11章,針對網路上的違法內容,草案要求業者必須建立通知及回應機制,以供任何人通報違法內容,如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認定網路上有違法內容散布,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的危害,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移除或限制該違法內容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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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中介服務法」是否侵害言論自由?
2022年8月22日 · 法律規範不明確: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18條規範,針對網路平台資訊,主管機關如依調查認為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可以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並由法院做成命令,規範業者對該違法內容採取因應措施。 然而,律師 呂秋遠...
2022年8月23日 · 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希望透過要求網絡平台承擔更多義務,從而強化網絡資訊的透明度和問責機制,以及建立網絡言論的管理機制以限制違法、假資訊的流通,重建一個安全的網絡環境。 然而當中的部分內容,包括是實際的操作、法律的管轄範圍、違法資訊的定義等引起社會的爭議。 NCC在8月18日召開《數位中介服務法》第三場公開說明會,邀請不同網絡平台業界代表出席,不少代表擔心法案會損害言論自由及難以履行法案的要求,令社會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的討論再度被掀起。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在今年6月29日獲NCC通過,是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草案等國際相關法制規範而制定。
2022年9月7日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早上舉行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由於中介法要求平台業者管制違法內容,此次找來PTT、Dcard、巴哈姆特、臉書、LINE等網路平台業者與會,與會業者認為此法有許多技術與實務上無法做到的部分,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更直言,PTT非營利平台,草案要求大的商業平台應該要負擔特別義務,若PTT也被納管,根本不可能做到,將形同關站。 「巴毛律師」陳宇安也透過粉專點出,此項草案問題非常多。
2022年8月25日 · 通常線上平台服務業者,就需要遵守約21項義務(基本8項、資訊儲存服務2項、線上平台服務7項義務、4項特別義務),若平台沒有刪除假訊息,經調查有違反義務不處理,最高能開罰100萬至1000萬元罰款,期限不改得按次處罰。 不過中介法草案也針對業者提供免責條款,要是平台上有違法內容遭用戶要求賠償,只要符合特定條件,就能免除刑事和民事責任。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都必須遵守基本的8項義務(NCC提供) 數位中介法為什麼有爭議?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分別在 8 月 11 日、 8 月 16 日和 8 月 18 日由NCC公開舉行,同時也邀請網路平台業者,包含PTT、Dcard、巴哈姆特、臉書、LINE等網路平台業者發表意見,參與者皆認為草案內容眾多技術和實務難以達到,各家業者也表示不同看法:
2022年8月22日 · 針對網路上的違法內容,草案要求業者必須建立通知及回應機制,以供任何人通報違法內容。 如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認定網路上有違法內容散布,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的危害,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移除或限制該違法內容接取。 另外,草案亦規範各該法規主管機關及業者需將資訊限制事項登載於共同資料庫,供公眾線上查詢,以強化資訊透明及問責。
2022年8月22日 · 檢視《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共計11章,針對網路上的違法內容,草案要求業者必須建立通知及回應機制,以供任何人通報違法內容,如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認定網路上有違法內容散布,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的危害,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移除或限制該違法內容接取。...
2022年8月22日 ·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6月29日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期盼藉此課予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義務,強化處理違法內容,打擊假訊息與認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