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事件如何蒐證?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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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若想對加害者追究責任,「蒐集證據」便是非常關鍵的一步,越充足的證據越能向主管機關或法院證明性騷擾的舉動確實存在,就有律師建議,一旦感覺自己被性騷擾時,可以立即寄email或者傳LINE訊息給對方,「表達不適感受與拒絕態度」並留存對話紀錄以利於日後佐證,也有網友表示可以「在包包裡雖身攜帶一支錄音筆」,而若是碰到言語騷擾或襲胸等事發臨時又難以蒐證的情形,則可以嘗試尋找當下附近有無證人、目擊者,協助自己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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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 · 被性騷擾怎麼蒐證? 沒有證據怎麼辦? 慣犯最怕的一篇文! 小龍. 刊登: 2023-06-29. 性騷擾一直都是難以求助門檻不低的問題,常常陷入沒有證據的困境,而且還會怕如果沒告成,會被告誹謗罪跟誣告罪,說出來還可能被檢討,導致ME TOO運動在各國逐漸盛行。 而ME TOO運動因台劇「人選之人」,在台灣「勢」也燒起來了,許多人紛紛站出來,表態自己經歷過的事情,但如果要進入司法程序,證據問題仍然會馬上浮現,我們今天就來介紹,被性騷擾怎麼蒐證? 沒有證據該怎麼辦呢? 怎樣算性騷擾?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說明,原則上是指性犯罪以外,對他人做出違反真實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其中意圖趁人不及抗拒而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集集她身體隱私部位等,還會有最高2年刑期。
性騷擾被害人可以提出物證或人證. 物證: 監視器畫面、旁人拍攝的影片或相片. DNA、指紋鑑定. 對話紀錄. 人證: 目擊證人. 在場雖然沒有人目擊,但事發後第一時間接觸受害者的人,像是打給親友求救或哭訴. 性騷擾蒐證難. 坦白說,性騷擾的特性就是「短暫、趁人不備、難立即反應」,所以性騷擾案件蒐證非常不容易。 曾經在晚上十點多,沒什麼行人的路上,我一個人準備走到捷運回家,眼神剛好對到躲在暗處跟蹤我的人(這個人長期有怪異舉動,所以我知道他在跟蹤我),我馬上嚇到拔腿往捷運站狂奔,直到跑到捷運站閘門才敢停下來回頭看,當下完全來不及思考蒐證。 雖然跟蹤不是性騷擾,但生活中很多突發意外,並不是受害者第一時間都會想到保存證據,而且還來得及蒐證。
2023年6月21日 · 1.1 何謂性騷擾. 廣義來說,只要是與『 性或性別有關 』且讓當事人感覺到冒犯、不舒服、心生畏懼的言語、行為,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的行為要件。. 《性騷擾防治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 ...
2023年6月20日 · shutterstock. 2023-06-20 12:00. +A -A. 加入收藏. 在台灣燒了半個月的#Me too,似乎還沒有要停歇的意思,究竟遇到性騷擾該怎麼求助跟蒐證? 主持人夏韻芬在節目「理財生活通」,請律師賴芳玉來談所有人都該懂的「性騷擾」議題。 賴芳玉說,性騷擾、性騷擾怎麼認定? 其實這是一種「孤證」,很難在有別人的狀況下搜集事發的經過,那被害人要採取法律行動完全沒有勝率嗎? 「這就要看如何下手自行蒐證」! 誰說一定要說出來才叫勇敢?
2023年6月2日 · 職場性騷擾如何蒐證? 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性騷擾事件由於發生的地點多具有隱蔽性,加上事件的發生時間短暫、當事人對性騷擾事件往往各說各話,以下提供五種蒐證方式: 黃色笑話:錄音,或是請在場聽見的同事和朋友當證人。 黃色書刊:扣下刊物,或拍下當時情境作為證據。 不當的觸摸:當場將「鹹豬手」抓住! 立即對質、請其他人評理,並當場唸出在場者的名字並重述剛才發生了什麼事,這些在場的目擊者日後都可能成為證人。 身體受傷:立即到公立醫院驗傷並取得驗傷單。 以工作職位的升遷、考績、存續或是薪資之調整作為對價之性要求:紀錄自己過去的薪資所得、職務內容,以及工作表現,並且明白要求主管說明自己被解僱、減薪或調職之原因,最好是有錄音或email等書面證據。
「性騷擾事件多發生於隱密處,常無相關人證或物證,被害人通常極難於突遭受言語性騷擾當下即知為錄音或錄影之存證,因此對於是否確有發生言語性騷擾之事實,常不免淪為各說各話之局面,故性騷擾事件認定應審酌其他一切間接證據及情況證據,而不得認為如無直接證據,即無從據以認定待證之事實。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6年度簡字第102號. 「參諸性騷擾事件常發生在隱密處或短暫瞬間、直接證據取捨具有相當難度,然仍可透過被害人之陳述或其他間接證據綜合判斷」。 ※被性騷擾的時候,怎麼提告保護自身權利?
台灣#MeToo運動揭開了存在社會、積習已久的性騷擾言行,除了當事人透過自己的經驗,公開說出自己的故事、挺身面對行為者,並提醒社會重視之外,面對不同型態的性騷擾或強迫,我們如何做到「不要就這樣算了」,並提高意識,事先預防,打造性別平等的環境? 《報導者》透過專家採訪與資料整理,理出性騷擾重要的關鍵十問,希望這十問能提供在各場域的每個人,理解性騷的光譜,以及目前「性平三法」的基礎內容和申訴管道;在保障未臻成熟的此刻,每個人可以為打造性別平等的社會,一起努力做到什麼。 編按. 7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7月31日三讀《性別平等工作法》(原名《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修正案,《報導者》依據新法更新文章,以便讀者了解性騷擾申訴與救濟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