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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疫情逐漸趨緩,交通部觀光局13日表示,配合5倍券政策,訂定「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從13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只要旅行業在平日辦理旅遊天數2天1夜以上,就能申請補助,每團上限為2萬元,預計投入11.1億元。 預估可帶動約105萬人出遊,創造約66億元的觀光產值。 觀光局指出,為了鼓勵旅行業落實防疫規定,旅行業辦理平日為主旅遊天數2天1夜以上,且假日未超過一天,旅客人數達15人以上、安排至離島地區旅客人數達6人以上團體旅遊,住宿合法旅宿並使用合法交通工具,並包裝觀光局所列之行程條件至少達2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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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一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執行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且為鼓勵旅行業落實防疫規定包裝創新優質旅遊產品促進國內觀光產業發展特訂定本要點本要點所需經費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支應。 三、本要點補助對象為辦理本國籍或取得合法居留證件之非本國籍旅客(以下簡稱旅客)國內團體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 四、本要點補助條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及任選二項行程條件,補助對象可向本局提出申請補助:(一)基本條件:1.組團人數應有旅客十五人以上 (安排至離島地區組團人數應有旅客六人以上)。

  3. 交通部觀光局前為配合行政院振興五倍券計畫對受疫情衝擊之觀光產業推動振興加碼措施訂定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並於110年10月13日發布實施111年1月28日截止考量國際疫情發展尚未明朗為持續協助旅行業辦理國內團體旅遊維持觀光產業動能並配合振興五倍券及國旅券政策爰針對上開要點作部分修正補助期程延長至4月30日止。 二、有關旨揭要點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一)第5點第1項:增列每家旅行業以申請6團為限,設有分公司者每1家分公司可再增加1團。 (二)第6點第1項:延長辦理出團旅遊期間自111年1月29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4. 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依據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鼓勵旅行業落實防疫規定,包裝優質團體旅遊商品,促進國內觀光產業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共計十三點,其重點如下: 一、 訂定目的。 (第一點) 二、 經費來源。 (第二點) 三、 補助對象。 (第三點) 四、 補助期間及旅行業申請團數。 (第四點) 五、 補助條件及補助額度。 (第五點) 六、 遊覽車客運業補助規定。 (第六點) 七、 申請補助期限、申請方式及預先登記規定。 (第七點) 八、 申請檢附文件。 (第八點) 九、 受理申請補助之原則。 (第九點) 十、 審查原則及停止受理之規定。 (第十點) 十一、 督導考核方式及應遵守誠信原則之揭示。

  5. 2021年10月13日 · 交通部觀光局力推國旅再加碼 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補助開跑. 發布日期111: 2021-10-13.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 隨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陸續宣布各項解封措施民眾生活逐漸恢復步調值此秋高氣爽適合出遊的時節交通部觀光局配合行政院振興五倍券政策特別挹注總經費11.1億元訂定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 實施要點」,實施期間自110年10月13日起至111年1月28日止

  6. 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方案1訂定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 2、 補助對象為舉辦國人國內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 3、 補助條件:基本條件為辦理旅遊天數2天1夜以上且旅客人數達15人以上、安排至離島地區旅客人數達6人以上之團體旅遊,安排合法旅宿並使用合法交通工具,另需包裝本局所列之行程條件至少達2項。 4、 補助額度: (1) 每家旅行社申請20團為上限,每一分公司再多3團。 (2) 符合基本條件及行程條件2項者每團補助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