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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6日 · (1) 勞基法第 30 條第 1 項針對「正常工作時間」有原則性之規定,亦即,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 8 小時,每兩週則不得超過 84 小時。 (2) 在上開原則性之規定外,勞基法另設有三種例外規定:二週變形工時(勞基法第 30 條第 2 項)、八週變形工時(勞基法第 30 條 ...
2013年6月14日 · 另一個情形是,如果勞資間約定每日正常工時低於8小時,例如7小時,因為勞資雙方已作了有利於勞基法的約定,因此應依勞資約定來區別正常工時和加班時間,將超過7小時以外的工作時間算入加班時間。 Q2:平日的加班費怎麼計算? 答:我國對於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有法律明文規定,「平日的加班費計算」規定於《勞基法》第24條,「休假、例假日的加班費計算」則規定在《勞基法》第39條。 *註:關於勞工例假、休假日工作之加班費計算問題,未來將於「常見加班&加班費勞動權益問題系列」繼續解析。 案例:小琳在第一環海公司工作,月薪3萬2千元,每日工時8小時,向雇主請求加20小時的加班費,加班時間中的前2小時加班時數共10小時、後2小時加班時數10小時,小琳可以請求多少加班費? 答:加班費是3,990元。
2014年8月13日 · 依據〈勞基法〉,小平應如何主張權利?. (一)小平得要求重新約定工時(縮短工時):. (二)小平得請求加班費:. (三)小平得向勞工局檢舉,且應協同工會爭取權利:. :什麼是「責任制」勞工. :我要去哪裡查詢自己是不是適用勞基法責任制. :如果我 ...
2014年10月14日 · 其實,雇主漠視勞動權益,違反勞動基準法,主管機關依法是可以處罰的. 【每月勞動權益解析】我的勞動權益總體檢表(一) @ 勞動視野工作室 :: 痞客邦 ::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前言】 本工作室義務接受會員勞動諮詢以來,發現雇主 ...
2013年8月16日 · 這樣的例外規定對於勞工相當不利,實在應該把這項「責任制勞工」條款(勞基法第 84-1 條)加以廢除! 不過,要注意的是, 就算勞工符合所謂責任制勞工的適用要件,也不代表勞工就完全不受勞基法的保障!
2016年2月16日 · 假設您是受勞動基準法規範之勞工,則就勞動基準法就假日加班給付加班費與補休之爭議,說明如下: (一) 投票日應為勞動基準法第條指定休假日,如需加班應徵得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且無論是否工作滿一日,都應加發日工資: (二) 雇主不得要求勞工事先放棄請求加班費,但是可以讓員工可以選擇以補休「1天」替代之約定,應該是優於勞動基準法保障而有效: 假設您不是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員工,但公家機關與您之間還是可以以約定形塑雙方的法律關係,而這樣的約定本來就不以書面為限,建議您可以根據過往假日加班可以選擇補休一日這樣的約定,來主張公家機關不應片面變更這樣的條件。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 勞動視野工作室敬上. LaborVision 發表在. 職場甘苦. 勞基法等個別勞動權益解析.
答:雇主若要求勞工先打卡再加班,雖然勞工在打卡表上沒有加班的工時紀錄,但勞工只要事實上有加班的行為,就可以依〈勞基法〉第依照〈勞基法〉第條負行政責任,亦即處新臺幣萬元以下罰鍰,且主管機關得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例如電子郵件、公司內的公告或任何文件. 若勞工不願打卡後加班,也可以詳細內容請參考勞動通訊第不願意加班,可以拒絕嗎? 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通訊》由月開始發刊,未來將每月一刊,我們會固定在通訊中設置【每月勞動權益解析】專欄,針對各種常見勞動權益問題進行法律分析,讓會員們更了解切身相關的法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