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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 2022/10/28 15:1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監察院認定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在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一名女記者在局長辦公桌上嘿咻,害她墮胎兩次,2017年分手後,還把兩人合拍照放上網,造成女記者困擾,故提起彈劾。 懲戒法院一審判丁撤職停用2年,但監察院不滿「性騷擾」未成立,提起上訴,懲戒法院二審28日改判撤職3年,全案確定。 懲戒法院二審28日廢棄原判決,改判丁允恭撤職3年,詳細判決理由稍後公布。 一審認定,丁允恭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女記者發生性行為3次,在職務宿舍1次,而後女記者墮胎2次,顯見丁的行為「放蕩不檢」。 兩人分手後,丁允恭為了挽回戀情,竟在臉書貼出跟女記者的親密合照,雖然衣著完整,但女記者的頭靠在丁的肩膀上,已足使人認為二人關係親密,為男女朋友關係。
2021年3月24日 · 2021/03/24 11:5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曾與女記者在辦公處所做愛,分手後又把兩人的合照放在臉書上,被監察院認定違失情節重大,提起彈劾。 懲戒法院發現,女記者不只為丁允恭兩次墮胎,還被傳為破壞家庭的小三,丁的行為放蕩不檢,嚴重損害公務員形象,重判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 丁允恭回應,對於在不適宜的地點做不適宜的行為,深感抱歉,除了已辭職表達對社會大眾歉意以外,也坦然接受裁處;同時,也感謝懲戒法院能依據事實,明白認定他並無性騷擾情事,也望各界明察,不要再以「性騷擾」相關詞語指涉此一事件。 再度表達對行為不檢違反社會期待的歉意,不會上訴。
2020年9月10日 · 根據週刊報導,一名曾於媒體工作的Y女爆料,「丁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明明與前妻嚴婉玲訂婚,卻謊稱單身,劈腿包含我在內的四名女子。 丁還曾數度在上班時間的局長辦公室與我發生關係,我三度懷孕,丁卻以影響政治前途為由要我墮胎」。 爆料女:三度懷孕 被迫墮胎. 對於兩人認識過程,Y女提到在高雄市政府時期,「二 一四年,丁接任新聞局長之後,在一次新聞局邀記者唱歌餐敘的場合,已有幾分醉意的丁主動找我攀談,我對丁說,曾讀過也很喜歡他寫的小說,丁就直接向我說『喜歡我』,隨即帶我離開KTV包廂,到樓下隱密處直接舌吻我,我嚇了一大跳。 週刊報導指出,Y女後來得知自己是小三後,丁允恭才道歉,「對不起,讓妳當了一陣子小三,但實在是不得已的。
2022年10月4日 · 二審定10月28日宣判。 (資料照) 2022/10/04 15:4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一名電視台女記者交往,並在辦公桌上嘿咻,懲戒法院一審認定他放蕩,損害公務員形象,判撤職2年。 監察院不滿合議庭未認定丁性騷擾,提起上訴,懲戒法院二審4日採不公開審理,定10月28日宣判。 監察院上訴指出,丁允恭上傳與女記者的合照,造成她工作困擾,已構成性騷擾,一審卻未認定成立,判決有誤,要求二審改判。 二審4日開庭,邀請3位曾研究性別議題的學者出庭擔任鑑定人,惟因本案涉及性騷擾,採不公開審理。 庭訊時間長達3小時,審判長李伯道庭末諭知10月28日下午3時宣判。 丁允恭庭後不發一語走出法院;監委紀惠容則表示,與合議庭有約定,對外不能講庭訊內容。
2022年10月28日 · 2022/10/28 16:4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於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一名女記者在局長辦公室內嘿咻,還害她墮胎2次,甚至分手後還在臉書放上兩人合照,雖然僅10分鐘就下架,但懲戒法院二審認為此舉已冒犯女記者,構成「性騷擾」,28日加重改判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3年。 二審指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已訂婚,卻另與女記者交往,而後女記者欲分手,丁允恭為了挽回,在「臉書」上公開兩人合照,雖約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造成女記者感受到冒犯情境,並為流言所苦,致遭受負面評價,影響與其他異性交友機會。
其他人也問了
丁允恭是誰?
丁允恭為何被監委指控分手後仍主動和女記者聯繫?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為何下架?
2020年9月9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日前被週刊爆出與相差近20歲女記者C女傳出緋聞,丁當時澄清是在無婚姻狀態下交往,但週刊又引述之前擔任電視台女記者的Y女爆料,指丁允恭在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已與前妻嚴婉玲訂婚,卻對外謊稱單身,周旋於4位女性之間,甚至數次在辦公室內發生性關係,Y女3度懷孕後,丁卻以政治前途為由,要求她墮胎。 總統府今一早代轉府發言人丁允恭聲明表示,有關週刊報導,儘管內容未盡傳實,但個人確有行為違反社會期待之處,造成同仁、長官以及各界困擾。 對此本人深感歉意,即日請辭總統府發言人一職,並已向總統報告並獲允准。
2021年3月24日 · 2021/03/24 10:0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已離職)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嘿咻,還拍下性愛影片,結婚之後仍藕斷絲連,被監察院認定違失情節重大,提起彈劾,懲戒法院24日重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可上訴。 彈劾文指出,丁允恭因工作關係結識女記者,2013年10月25日訂婚後,仍與女記者交往,關係複雜,兩人還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辦公桌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 2017年2月間,女記者北上工作,與丁允恭分手,丁允恭卻在臉書上傳他與女記者的合照,雖10分鐘即下架,但已被媒體截圖報導,造成女記者後續工作困擾。 女記者唯恐丁允恭再將兩人私密照流出,曾要求丁允恭刪除。 監察院認定丁的行為已造成女記者感受冒犯之情境,構成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