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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2日 · 前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身陷桃色風暴經監院4個月調查監察院上月15日以11比0壓倒性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3日上午10點開庭當事人丁允恭可能面臨懲處處分包含為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減少退職金減俸罰款申誡

  2. 2024年5月2日 · 如今丁案懲戒法庭3日召開沒想到開庭前夕在監察院再起波瀾主查監委紀惠容認為丁允恭案社會高度矚目遂依監院去年在談話會通過決議建議針對該案在懲戒法庭審理時監院委請律師紀惠容堅請律師出庭 談話會炸鍋逾1小時. 監察院於去年10月5日於談話會決議,「重大、複雜或社會高度關注的彈劾案件,則由調查委員視個案實際需求、院內經費,簽報院方同意後,聘請律師偕同協查人員依法出庭言詞辯論。 」丁案主查監委紀惠容即據此向監院提出委請律師出庭參與辯護的需求,不料,監察院長陳菊職務代理人監委蔡崇義以「監院經費不足」為由,駁回此議。

  3. 6 天前 ·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被控在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記者Y女在局長辦公室發生親密行為今年初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24日上午10點宣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在性騷擾部分懲戒法庭指出以現有資料來看難以判斷有性騷擾事宜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表示丁允恭從2014年2月25日起到2017年10月25日止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一職為政務人員他在2013年10月與前妻嚴婉玲訂婚事後因職務之故認識記者Y女進而交往交往期間丁允恭與Y女在局長辦公室發生性行為3次職務宿舍1次Y女並曾墮胎2次

  4. 2024年4月23日 ·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被控在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親密行為今年初遭監察院以11比0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24日上午10點宣判結果出爐宣判丁允恭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24日合議庭組成為審判長張清埤受命法官呂丹玉陪席法官邵燕玲24日懲戒法院宣判結果出爐宣判丁允恭撤職及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即2年內不得擔任公務人員。 去年9月,丁允恭被周刊爆出與女記者在新聞局局長室發生性關係,丁還要求女方墮胎,甚至在與前妻訂婚後還和女記者劈腿,事件爆發後,丁允恭也立刻請辭發言人職位。 監委調查後認為,丁允恭的行為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且傷害政府信譽和公務員形象,以11比0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

  5. 2024年4月26日 · 前總統發言人丁允恭與女記者Y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有損政府機關形象因此被提彈劾全案上月15日移送懲戒法院3日早上丁允恭在妻子蔣婕妤的陪同下出庭針對媒體詢問丁不發一語而蔣婕妤則表示事實上是Y女分手後主動傳訊息給丁的直呼到底是誰騷擾誰。 丁允恭在大約在3日早上9點40分抵達懲戒法院,在妻子的陪同下下車。 面對媒體大陣仗的詢問,丁允恭沒有回應,而妻子蔣婕妤則待為發表聲明。 蔣婕妤拿出丁與Y女訊息的對話截圖,說明監察院指控丁允恭在婚後持續騷擾Y女,但事實上是Y女主動傳訊息向丁勒索金錢,前後總共勒索近50萬元。 訊息顯示,Y女向丁允恭要求「一次五萬可以嗎? 」「可能有點不夠」,且還在2018年要求與丁主動見面。

  6. 2024年4月10日 ·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劈腿4女還與Y女多次在局長辦公室發生性關係甚至逼對方2度墮胎因行為不檢損及公務人員及政府機關形象監察院15日決定彈劾丁允恭並於下午2點半舉行記者會說明丁允恭的彈劾案由監委紀惠容與王美玉提案並在15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此案的調查報告。 監委紀惠容、王美玉表示,丁允恭承認與Y女在餐會認識並交往,且承認Y女友2次墮胎,並於辦公室、職務宿舍發生關係,Y女表示2人分手之後,丁上傳兩人親密合照,使她與其當時男友感到敵意,並未停止騷擾。 監委紀惠容表示,此彈劾案已全票通過,丁允恭彈劾案成立,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陳愷巨攝)

  7. 2024年4月25日 · 丁允恭去年身陷桃色風波遭爆他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期內與記者何芸萱於辦公室發生性行為懲戒法院24日審理該風波案宣判丁允恭所為有損政府及公務員形象情節重大因此遭撤職停止任用2年不過認定無性騷擾事實」。 然而這也讓近日許多記者紛紛詢問當初提案彈劾的監察委員紀惠容針對該案判決的看法。 對此,紀惠容26日表示,不斷有記者來追問她,但因這幾天較忙,只好先在臉書進行回應。 紀惠容指出,依據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1、2條指出「性騷擾」隱含的就是「權力不對等」、「性別歧視」,「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所稱之敵意環境性騷擾,指的是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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