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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 2022/10/28 15:1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監察院認定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在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一名女記者在局長辦公桌上嘿咻,害她墮胎兩次,2017年分手後,還把兩人合拍照放上網,造成女記者困擾,故提起彈劾。 懲戒法院一審判丁撤職停用2年,但監察院不滿「性騷擾」未成立,提起上訴,懲戒法院二審28日改判撤職3年,全案確定。 懲戒法院二審28日廢棄原判決,改判丁允恭撤職3年,詳細判決理由稍後公布。 一審認定,丁允恭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女記者發生性行為3次,在職務宿舍1次,而後女記者墮胎2次,顯見丁的行為「放蕩不檢」。 兩人分手後,丁允恭為了挽回戀情,竟在臉書貼出跟女記者的親密合照,雖然衣著完整,但女記者的頭靠在丁的肩膀上,已足使人認為二人關係親密,為男女朋友關係。
2021年2月4日 · 2021/02/04 22:1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新婚妻子蔣婕妤今(4日)透過臉書發文,再度砲轟Y女與監院彈劾案,文中闡述Y女「公然抹黑我老公『強拍』她私密影片」,並指控Y女「根本是親自掌鏡」;她揚言,包括涉及抹黑的媒體「我們全部都會提告」。 此外,蔣婕妤也提到,監察院報告所稱「丁允恭不斷騷擾Y女與其當時男友」,事實是Y女不斷以各種藉口跟丁允恭索討金錢,前後近50萬元;而Y女稱因為丁允恭糾纏導致其失業,事實上Y女曾親自傳訊給丁允恭,稱「翹班翹的厲害找不到工作」,蔣婕妤也附上丁與Y女當時的對話截圖。 蔣婕妤臉書全文: 給監察院監委紀XX、X週刊記者黃X、Y女的公開信:
2021年3月24日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已離職)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嘿咻,還拍下性愛影片,結婚之後仍藕斷絲連,被監察院認定違失情節重大,提起彈劾,懲戒法院24日重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可上訴。 彈劾文指出,丁允恭因工作關係結識女記者,2013年10月25日訂婚後,仍與女記者交往,關係複雜,兩人還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辦公桌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 2017年2月間,女記者北上工作,與丁允恭分手,丁允恭卻在臉書上傳他與女記者的合照,雖10分鐘即下架,但已被媒體截圖報導,造成女記者後續工作困擾。 女記者唯恐丁允恭再將兩人私密照流出,曾要求丁允恭刪除。 監察院認定丁的行為已造成女記者感受冒犯之情境,構成性騷擾。
其他人也問了
丁允恭是誰?
丁允恭為何被劈腿?
我與丁允恭的交往關係怎麼辦?
丁允恭為何被監委指控分手後仍主動和女記者聯繫?
2018年2月27日 · 去年十月,行政院長賴清德向高雄市長陳菊借將,時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的丁允恭因而北上擔任行政院顧問,隨即開始忙著搬家。 老婆嚴婉玲整理家裡雜物時,發現丁還有個卡娜赫拉包包放在高雄家中,直問「你要不要背到台北去? 不背我就丟了! 從大學開始 丁就蒐集可愛玩偶. 視卡娜赫拉(日籍漫畫家)為生命中重要人物的丁允恭連忙點頭答應,並且真的親自背著它,一路搭高鐵北上,一起搭高鐵的嚴婉玲雖想與丁保持距離,但丁死命拉住老婆,想要一起承擔。 「那路人怎麼看你們? 」兩人異口同聲大笑:「我都不敢看!
2022年10月28日 · 2022/10/28 16:4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於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一名女記者在局長辦公室內嘿咻,還害她墮胎2次,甚至分手後還在臉書放上兩人合照,雖然僅10分鐘就下架,但懲戒法院二審認為此舉已冒犯女記者,構成「性騷擾」,28日加重改判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3年。 二審指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已訂婚,卻另與女記者交往,而後女記者欲分手,丁允恭為了挽回,在「臉書」上公開兩人合照,雖約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造成女記者感受到冒犯情境,並為流言所苦,致遭受負面評價,影響與其他異性交友機會。
2022年10月4日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一名電視台女記者交往,並在辦公桌上嘿咻,懲戒法院一審認定他放蕩,損害公務員形象,判撤職2年。 監察院不滿合議庭未認定丁性騷擾,提起上訴,懲戒法院二審4日採不公開審理,定10月28日宣判。 監察院上訴指出,丁允恭上傳與女記者的合照,造成她工作困擾,已構成性騷擾,一審卻未認定成立,判決有誤,要求二審改判。 二審4日開庭,邀請3位曾研究性別議題的學者出庭擔任鑑定人,惟因本案涉及性騷擾,採不公開審理。 庭訊時間長達3小時,審判長李伯道庭末諭知10月28日下午3時宣判。 丁允恭庭後不發一語走出法院;監委紀惠容則表示,與合議庭有約定,對外不能講庭訊內容。 本案爭點在於丁允恭把合照放上網,究竟構不構成性騷擾?
2022年10月29日 · 2022/10/29 05:30. 〔記者吳政峰、侯承旭/綜合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於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一名女記者在局長辦公室內嘿咻,還害她墮胎兩次,去年被懲戒法院一審認定放蕩不檢,判撤職並停用兩年;懲戒法院二審廿八日追加認定丁允恭PO出與女記者合照構成「性騷擾」,加重改判撤職並停用三年,全案確定。 懲戒法院二審指出,丁允恭擔任局長期間已訂婚,還跟女記者交往,而後女記者欲分手,丁為挽回,竟在臉書上公開兩人合照,雖僅十分鐘就下架,但已讓女記者感受到冒犯情境,並為流言所苦,致遭受負面評價,影響與其他異性交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