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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0月20日 · 最高法院大法庭由11位法官組成於9月17日做出重大裁定日後原保地相關訴訟案件統一見解假人頭買賣手法全部無效。. (攝影/張家瑋). 8月17日《報導者》刊登 《山頭上的掠奪:揭露全台原住民保留地流失亂象》 調查報導,揭露原住民保留地(簡稱原保 ...

    • 三大法人買賣超1
    • 三大法人買賣超2
    • 三大法人買賣超3
    • 三大法人買賣超4
    • 仲介:找原住民人頭行情3、4萬元,申請良民證再貴一點
    • 「人頭找年輕一點,別讓家屬繼承產生糾紛」
    • 手法1:簽署讓渡書,實際上難以再買回土地
    • 手法2:人頭買賣,迫使修法限制「大戶」
    • 手法3:設定高額抵押權與長期租約
    • 原民會:專法草案預計明年提出,如今先修改現行法令
    • 學者:應清查違法狀況,成立原民土地法庭、納入部落決定機制

    經過大約半小時走得滿身汗回到接待小屋後,我們跟阿娟進一步談起買地細節,並透露出我們的擔憂:「可是政府現在並未放寬非原住民購買原保地,那要怎麼克服?我看網路上都說要找原住民當人頭?」 面對我們的疑問,阿娟熟練地回答:「這不用擔心,這附近的(原保地)露營區都是透過人頭買賣,你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把幾千萬元的土地掛在人頭名下,這樣保險嗎?」 阿娟對此也像是回答了無數次:「這不用擔心,如果你有認識的原住民當然是最好,如果沒有,我來幫你找『有固定收入、年輕的』原住民,目前市場行情大概3、4萬元費用,如果還不放心,想要原住民(人頭)再申請良民證會貴一點,但也是多幾萬元就可以搞定,人頭費一次付清,不需要再每年額外付費,但如果需要轉移,或申辦一些水電門牌號碼等需要印鑑或資料的,每次再包1、2...

    阿娟開始連珠砲地說明買賣方式:「除了『土地他項權利』外,我還會建議你們,『法院公證租賃契約』做到雙重保證,讓原住民人頭把土地租給你,一般來說都是一次公證20年或30年,而租約白紙黑字寫明這是租賃,但租約上沒有租金,這樣有個好處,萬一原住民人頭把土地拿去賣,在『土地買賣不破租賃』(指所有權的移轉不影響租賃權)原則下,就算土地遭到移轉,你還是這塊土地的實際使用者,而且租約長達20至30年,不會有被趕走的狀況發生。」 「因為租約一簽就是20年,所以人頭要找年輕一點的,我目前能幫你找的也都是這種,避免因為人頭過世、家屬繼承而產生糾紛。當然繼承人也可能去打官司,這種狀況是有可能發生,但官司曠日費時,原住民不見得都有能力做到。」 「如果不是原保地也不會有這樣便宜的價格,因此當然得承擔一點風險,但我過去的...

    「簽署讓渡書」模式主要是透過部落裡的掮客以及仲介業者,先是尋找原保地的所有者,經過接洽後給予原地主一筆金錢當作買賣費用,並由原地主與非原住民簽署讓渡書。此舉的效果是,雖然土地表面上仍為原住民所有,但實際使用者已經從原住民轉為非原住民。 《報導者》走進日月潭伊達邵部落,訪談邵族長老丹俊傑(Diklha Tanakyuwan),他年輕時在外做粗活,意外遭到水泥壓傷腰部,當時父親為了籌措20萬元的醫藥費,不得不與部落裡的漢人商家簽署讓渡書,將原本居住的伊達邵老街土地借給漢人使用,想著有一天經濟許可後可以把土地贖回來;但萬萬沒想到,這塊老家的地卻在南投縣辦理土地總登記的過程中,搶先被使用者登記,就此失去所有權,丹俊傑回憶,當時老父非常後悔,抑鬱而終。 丹俊傑強調:「我們原住民不懂(簽署讓渡書),以為...

    如同我們化身採訪與仲介業者洽詢的經驗,王美玉指出,人頭買賣是原保地最常見的手法。但《報導者》進一步調查發現,即使是原住民之間的合法買賣,一樣出現了「人頭大戶」現象,並且因此遭到監察院的最新糾正。 根據監委蔡崇義2020年12月提出的調查報告,以溫泉區出名的苗栗縣泰安鄉斯瓦細格部落,當地具有原住民身分的縣議員黃月娥與其家族,陸續自1995年起,陸續以買賣、贈與的方式,擁有高達53筆原保地。 此案檢舉人曾玉琴向《報導者》指出,由於黃月娥具有原住民身分,可以合法買賣原保地,因此黃月娥計劃性地向有經濟困難的族人收購原保地,兒子與女兒也都成為買地的人頭。曾玉琴並調閱地籍資料發現,黃月娥的手法是「蠶食鯨吞」,先單獨購買幾塊零碎土地,再慢慢整合成一大塊土地,然後找尋適合的買家「賣掉」,買家在原保地上蓋起溫...

    王美玉、蔡崇義兩次監察院糾正案與調查報告都指出,原保地假買賣手法還包括「設定高額扺押權」。 長期研究原保地流失問題的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教授官大偉向《報導者》指出,設定抵押權是常見的手法,非原住民買主如果對於使用原住民人頭有疑慮,就會設定人頭無力負擔的高額抵押權,以避免遭到人頭擅自將土地買賣。 我們的化身採訪也見證這項手法的操作,仲介業者明確指出,他們都會建議非原住民買家設定高額扺押權,即使設定抵押2,000萬元,也只要2萬元手續費,對於實際以幾百萬元買下原保地的非原住民來,這是比較保險的作法,才能有效防止原住民人頭輕易買賣,否則原住民人頭將付出鉅額賠償。 不過,由於人頭借名登記仍有一定風險,因此仲介業者還會介紹「雙保險」措施──建議買家與借名登記的原住民人頭簽下至少20年長期租約,租約內寫明地...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長杜張梅莊接受《報導者》訪問時表示,以現行法律來說,原保地假買賣行為「都是知法玩法」,並坦承現行法律位階不足,確實很難遏止假買賣亂象。他強調,台灣社會的融合過程中,外來的經濟文化一定會侵蝕較弱勢的原住民,所以必須立法保障原保地移轉只能限原住民,「就是用法律做最後一道防線。」但杜張梅莊表示,原民會直到2007年才成為原保地的主管機關,而規範原保地的母法《山保條例》卻還是由農委會管轄,雖然修法過程都是由原民會來處理,但送出修法版本還是要經過農委會,這是行政上的困境。 他強調,專法草案工程浩大,包括土地移轉、承租、貸款等,內容還有不少爭議,更牽扯到部落共識,問題非常複雜,如何在私有土地權利和原民權益之間取得平衡,仍有待與各單位和部落溝通。因此原民會現階段採取「分流立法」,先推動《山...

    顏愛靜指出,過去政府對於原保地的清查並未落實,政府應加緊腳步,全面清查原保地利用違法狀況,對於違法情事,研議收回原保地、或改正另訂租約等對策。針對原保地假買賣淪入非原住民之手,政府可考慮建立「照價收買」法制(例如原住民以原價買回),或成立「原民土地法庭」,以此處理並解決私權爭端。 她進一步說明,政府定期辦理全面性的土地調查,建立土地基本資料,包括資料庫與統計年報,每年更新,才能確實掌握原保地狀況。而原保地屬於公有保留地,與一般私有土地的性質不同,「原民土地法庭」才能真正了解原保地的價值與複雜現況,也才能真正釐清問題。 林秉嶔更建議,未來專法應納入「部落決定」機制,也就是落實部落自治的精神。例如未來專法在原則上允許買賣原保地,但若部落會議做成決議的土地,則可以限制或禁止買賣,「很多人都會質疑原...

  2. 2021年8月16日 · 記者化身採訪,「原保地假買賣一條龍手法大揭露 我們化身露營區投資客發現只要想買原保地仲介或掮客就會包辦找原住民人頭買地設定高額抵押權來確保債權等一條龍服務⋯⋯

  3. 2020年11月15日 · 台灣共有上千家專營廠工的人力仲介公司其中僅有9間是每年引進超過2,000人的超大型仲介其餘6成都落在全年引進移工人數不到250人的中小規模仲介。 李萬晉服務的 鎵興國際 是大型公司全台管理近2萬名移工公司規模排名前3他們服務的客戶多是電子業大廠每家工廠平均每年引進數百名移工仲介每次要派一個專人服務一家工廠相反地小仲介多數服務傳統產業類的小工廠一次引進的工人可能56個同樣派一名工作人員搭配翻譯服務不符成本效益。 「既然他(指小型仲介公司)不能增加收入,就是減少成本,就會跟外籍(移工)苛扣他的條件,用各種手段跟工人收錢,」李萬晉說。 削價競爭或服務轉型⋯⋯如何拼差異化? 移工宿舍裡的商店,堆滿各式各樣來自母國的商品,搶攻移工消費商機。 (攝影/余志偉)

  4. 2019年1月28日 · 在此同時,慢慢拉近各行業投保薪資、提撥率與給付率;中長期目標,是以當前國民年金為基礎,整合不同職業別,實施全民納保的「國民年金」。 改革後形成「層年金」架構,第一層是作為基礎年金的「國民年金」,第二層是採當代結算制的「職業退休

  5. 2020年10月27日 · 及人中學與莊敬高職併校案背後的禿鷹掠奪疑影. 位於新北市的及人中學原本是知名老牌私校,如今卻也成為被整併圈地的縮影。. (攝影/吳逸驊). 少子化問題對高中以上私校將造成嚴重衝擊,根據教育部統計處的推估,明年(2021)入學的一新生人數將首度 ...

  6. 2021年11月17日 · 刑事局分析, 其一是透過交友軟體和社群網站隨機搭訕,與被害人建立感情或友情後行騙 ;其二是利用簡訊和通訊軟體大量發送「飆股訊息」,將被害人誘騙進私人群組後施詐。 兩者手法不太相似,但都是設下投資詐騙的局。 懶人經濟學:實戰LINE群帶你上天堂? 「投資就是想過過看不一樣的生活。 說這話的是阿龍(化名),他是一名28歲的上班族,大學畢業後就 北漂 ,落腳在台北市一處舊公寓套房裡。 出社會5年來,他和大多數台北市民一樣,每天從租屋處通勤40分鐘去公司,他的薪資中等,約42000元,是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薪資的中位數。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08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含經常性與獎金等非經常性薪資)中位數為49.8萬元(平均每月約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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