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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第三讀會,應將議案全案付表決。 二讀會通過後,接著進入三讀程序,而三讀會不會再對法條做實質的修正(除非牴觸憲法、其他法律),只做文字修正,若表決通過,即完成立法程序
      www.lawyerli.tw/l/法案一讀、二讀、三讀程序,是什麼意思?/
  1. 其他人也問了

    • 法律案[2]如何形成?誰有權提出法律案呢?(見圖1)
    • 法律案提出於立法院後會有什麼程序?誰會參加討論呢?
    • 一般民眾如何關心法案的審議情形呢?
    • 結論

    「提案」是立法的第一個步驟,有提案權的單位包括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15人以上,以及符合立法院組織法規定的黨團。至於一般民眾沒有直接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的權限。 各機關在向立法院提出法律草案前,也必須先經過內部的討論程序。以行政院所提出的法律草案為例,行政院所屬各個機關依各自職掌的業務範圍可以提出相關的法案,例如勞動部可提出與勞工、就業相關法案,文化部則可提出與藝術發展、文化交流相關的法案。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提出的法案會進入「行政院會議」討論,經行政院會議表決通過該法案後,法案才會送入立法院進行後續的審議。

    前面所說的各個提案機關向立法院提出法案後,法案會先進入「程序委員會」,由程序委員會排定法案的審議先後順序以及審議日程。 程序委員會之後就是大家所耳熟能詳的「三讀」程序。以下分別簡要介紹三讀程序的各個內容:

    如果民眾關心法案的審議進度,可以到「立法動態資訊網法案追蹤平台」瞭解目前立法院中各個法案的審議進度。除此之外,「立法院議事及發言系統」也同樣可以查詢法案提案情形以及法案的審議進度,並且可以看到立法委員於各個會議中的發言記錄,也可以瞭解各委員會針對各法案舉辦公聽會的資訊。 喜歡看電視的民眾,也可以透過「國會頻道」1台及2台觀賞各委員會會議以及黨團協商會議的直播,一起掌握國會脈動。

    法律對於人民權利影響重大,一部法律的形成需要各個機關的協力合作,如果能加上民眾的參與、關心及監督,也會讓法律的內容更完善、顧及更多方的權利。前言所提到的「科技偵查法」是由法務部提案,但因各方共識尚未凝聚,後來並未進入立法程序。未來在法律形成的前階段,民眾就可以透過上面所提到的管道關心法案的動向,適時表達意見,讓法案可以朝好的方向發展,而不會成為惡法來侵害人民權利。

  2. 2021年10月8日 · 1. 由「立法者」指定. 另外則是中標法第14條:「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9] 」 如果法規已經特別規定施行日,此時不用再計算3天,可以直接以這個特定日期作為生效日。 例如,人民團體法第67條第2項 [10] 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因為立法者已經明確指出施行日,所以此時就會適用中標法第14條,直接從特定日也就是98(2009)年11月23日施行生效。 附帶一提,人民團體法2009年增修是第8條第2項第4款,將原訂「禁治產人」 [11] ,改成「受監護宣告人」 [12] 。

  3. 三讀程序到底是如何進行? 很多人會將委員會審查誤為第一讀或初審其實委員會審查通過既不是第一讀會也不是第二讀會更不是初審而是在第一讀會與第二讀會之間的專業委員會審查。 我國立法院理論上是以委員會審查為中心,依據立法委員之不同專業,分別擔任不同專業委員會之委員,避免浪費立法資源。 所以,理論上,委員會審查結論具專業而少被推翻,但實際運作上,專業委員會審查結論,未必受到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尊重。 個別委員的堅持,或是黨團協商,常常就能將委員會討論結論棄置不顧,多有辛苦白做工之情形。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議案審議」規定,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而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

  4. 三读程序. 以下是三讀通過法案的大致程序但各地的立法機關之間可能有輕微差異如在中国大陆的立法机构中一般称三审” [1] )。 第一讀會. 一讀 ,又稱 首讀 ,是指法案在立法機關內首度公開,並宣讀其標題,再由提交法案的政府官員或議員解釋提交法案的目的。 宣讀完成後,法案會交由立法機關內的相關委員會詳加研究,進入二讀程序。 第二讀會. 二讀 ,是指議員對法案的內容展開辯論、發表意見,並可以提出修正案,再由立法機關進行表決,通過后第二次宣讀其標題。 第三讀會. 三讀 ,是指對修正或無修正後的法案再次進行辯論,並進行表決,通過後第三次宣讀其標題。 三讀通過後,法案便在立法機關中正式通過,經過若干 行政 程序,包括 刊憲 之後便正式生效。 另見. 議事程序. 參考文獻.

  5. 6 小時前 · 立法院長韓國瑜上午敲槌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案」,在條例生效後中央和地方,都需要提出「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計畫」和「改善 ...

  6. 6 小時前 ·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內政部長 林右昌 說,本條例為落實與推動道路以人為本相關工作,中央與地方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