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相關搜尋:

搜尋結果

  1.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總說明. 基本法揭櫫之立法宗旨。隨著全球資通訊科技發展及產業匯流趨勢,通訊傳播科技傳輸速度大幅提升,藉由公眾電信網路設置之普及與行動終端連網裝置蓬勃發展,民眾已普遍透過個別要求,使用藉由電子方式遠�. 提供之數位格式之服務。其中,尤其是線上平臺服務,已不再只是單純利用各項服務,而是得以一同參與、互動、形塑服務內容之提供;因此民眾使用數位中介服務,已為日常生活的組成部分,同時也為民眾個人及社會�. 體帶來新的風險及挑戰。為適應數位中介服務轉換及創新之驅力,建構安全、可預測及信賴之網路環境,並維護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對於數位通訊傳播環境更應在政策及規範上進行優化,就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為一般性�.

  2. 2022年9月7日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早上舉行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由於中介法要求平台業者管制違法內容,此次找來PTT、Dcard、巴哈姆特、臉書、LINE等網路平台業者與會,與會業者認為此法有許多技術與實務上無法做到的部分,PTT

  3. NCC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網路治理精神共同建構自由、安全、可信賴之網路環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9)日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希望透過多方協力參與網路治理,保障數位基本人權、促進資訊自由流通,建立自由、安全及可信賴 ...

  4. 2022年8月22日 · 今年6月2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希望透過多方協力參與網路治理,保障數位基本人權,建立自由、安全及可信賴的數位環境。...

  5. 2022年6月29日 · 草案奠基於前開理念,在維護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之自由及國民基本權利之前提下,為其建立安全港( safe harbor )機制,鼓勵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針對違法內容依其服務使用條款採取合法且必要的自律檢視與因應措施,且 原則上不負主 動監控使用者

  6. 由多個主流網路平臺組成的 亞洲網際網路聯盟 (Asia Internet Coalition,簡稱AIC)向時任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發表 公開信,對修法可能影響臺灣人民 言論自由 表示關切,呼籲行政院事先透過充分且具實質意義的多方溝通,避免任意侵犯言論自由。. [5][6] 2022 ...

  7. 2023年11月4日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於2022年6月29日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據草案總說明及公開說明會內容所示,草案之立法目的,係體現現今社會高度依賴數位中介服務,尤其是線上平臺服務,其中存在之系統性風險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