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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法草案未來立法通過後,將賦予民眾除了司法救濟之外的新的法定救濟權,對內容下架不服決定可直接向線上平臺服務業者提出異議和申訴,以恢復自身的權益。 文 / 余至浩 | 2022-08-11 新聞 【專家看中介法:資策會科法所經理鄭嘉逸】中介法參考歐盟定人口10%納管標準,本地業者恐負擔跨國大企業的法遵成本 中介法以超過人口10分之1,230萬有效使用者數量為指定線上平臺的認定標準,恐使本地業者負擔跨國超大型業者的義務。
  1. 2022年8月22日 ·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總說明 提到,所謂的數位中介服務,泛指以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傳送數位格式之聲音、影像、文字、數據或其他訊息提供的通訊傳播中介服務。 而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以服務態樣與規模區分為連線服務、快速存取服務、資訊儲存服務。...

  2.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總說明 數位 中介 服務法草案總說明 因應科技匯流,促進 通訊傳播 健全發展,維護國民權利,保障消費 者利益,提升多元文化,平衡城鄉差距,為 通訊傳播 基本法揭櫫之立法 宗旨。隨著全球資通訊科技發展及產業匯流趨勢, 通訊傳播 科技傳輸速 度大幅提升,藉由公眾電信網路設置之普及與行動終端連網裝置蓬勃發 展, 民眾已普遍透過個別要求,使用藉由電子方式遠距提供之數位格式 之服務。 其中 ,尤其是 線上平臺 服務 ,已不再只是單純利用各項服務, 而是 得以一同參與、互動、形塑服務內容之提供 ; 因此 民眾使用 數位 中 介 服務 ,已為日常生活的組成部分,同時也為民眾個人及社會全體帶來 新的風險及挑戰。

  3. 2022年8月22日 ·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6月29日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期盼藉此課予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義務,強化處理違法內容,打擊假訊息與認知 ...

  4. 數位中介服務法爭議事件 ,是指 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有意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2022年8月18日召開《數位中介服務法》第三場公開說明會,資訊儲存服務業者、線上平臺服務業者認為恐傷害 言論自由 [1] ,消息傳開後進而引發的爭議。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傷害言論自由之疑慮與 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爭議事件 類似。 [2] 沿革 [ 編輯] 2017年, 行政院會議 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 ISP )對於數位通訊傳播網路通訊協定或流量管理應以促進網路傳輸及接取之最佳化為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附加任何顯失公平之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合理使用網路資源,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其他技術或非技術之障礙干擾使用者之選擇。 [3] [4]

  5. 數位中介服務法爭議事件 ,是指 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有意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2022年8月18日召開《數位中介服務法》第三場公開說明會,資訊儲存服務業者、線上平臺服務業者認為恐傷害 言論自由 [1] ,消息傳開後進而引發的爭議。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傷害言論自由之疑慮與 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爭議事件 類似。 [2] 沿革 2017年, 行政院會議 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 ISP )對於數位通訊傳播網路通訊協定或流量管理應以促進網路傳輸及接取之最佳化為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附加任何顯失公平之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合理使用網路資源,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其他技術或非技術之障礙干擾使用者之選擇。 [3] [4]

  6. 2022年9月7日 · 如今經過幾番討論後,NCC委員們取得共識,決定將《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全部退回內部工作小組,回到立法研究的原點,重新盤點、研究有關數位網路平台治理方式;至於何時再推修正後的草案?

  7. 2022年8月22日 · NCC表示,《數位中介服務法》涵蓋了中介服務提供者資訊揭露、公告服務使用條款、提出透明度報告等一般義務。 針對網路上的違法內容,草案要求業者必須建立通知及回應機制,以供任何人通報違法內容。 如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認定網路上有違法內容散布,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的危害,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移除或限制該違法內容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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