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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4月25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5)日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故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考量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於指揮中心運作期間已強化聯繫合作與應變能力經盤點國內醫療量能及防疫物資儲備情形綜合評估疫情發展及病毒變異株變化趨勢行政院同意指揮中心於同日一併解編由衛福部成立跨單位防治聯繫會報持續COVID-19整備應變工作。 指揮中心說明,5月1日防疫降階後,調整措施及工作重點如下: 一、 多元監測疫情,每週主動說明:疾管署持續以多元管道監測國內外疫情及變異株流行趨勢,於每週例行記者會向國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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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防疫降階 應變持續-指揮中心解編規劃及相關事項(民眾 ...

    • 新聞稿

      國際間COVID-19病毒變異株疫情持續,且國內疫情處上升階段 ...

    • 中文版

      2024 - 5. 8. 疾管署說明有關藥局提供予民眾COVID-19家用快 ...

  2. 維持符合現行病例定義之COVID-19併發症 (中重症)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須住院隔離治療並通報由公費支應隔離治療期間醫療相關費用 (包含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解隔條件不變輕症患者維持自主健康管理之建議高風險族群以及出現警示症狀者儘速就醫。 整備醫療物資,快速應變動員:為因應疫情快速變化,必要時將動員重啟專責病房及集中檢疫所 (以國軍營區為主)之收治量能,即時調度醫療資源。 目前醫用口罩、家用快篩試劑、抗病毒藥等防疫物資庫存量充足,若自由市場產生恐慌性搶購等供需失衡情形,將啟動實名制販售;相關防疫物資將定期檢視儲備量及品質,確保國內生產量能及建立國外專案進口機制,必要時可快速釋出防疫物資供醫療端及民眾使用,保障民眾健康。

  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故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考量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於指揮中心運作期間已強化聯繫合作與應變能力經盤點國內醫療量能及防疫物資儲備情形綜合評估疫情發展及病毒變異株變化趨勢行政院同意指揮中心於同日一併解編由衛福部成立跨單位防治聯繫會報持續COVID-19整備應變工作。 指揮中心說明,5月1日防疫降階後,調整措施及工作重點如下: 一、多元監測疫情,每週主動說明:疾管署持續以多元管道監測國內外疫情及變異株流行趨勢,於每週例行記者會向國人報告。

  4. 其他人也問了

  5. 指揮中心說明配合上述政策鬆綁11月7日起確診民眾至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填寫相關資訊時就同住接觸者部分僅需填報2歲以上及未滿2歲密切接觸者人數」,無須填列同住接觸者詳細個人資訊地方政府將提供2歲以上密切接觸者每人4劑公費快篩試劑於自主防疫期間使用指揮中心提醒採居家照護之確診民眾自11月7日起於完成7天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果快篩陰性即可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6. 1. 取消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全面採行「0+7天自主防疫」。 2. 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7+n天」:非重症確診者於隔離7天解除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相關管制措施3. 取消民眾參加「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活動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 (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包含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 4.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發布日期: 111-11-07. 更新日期: 111-12-06.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