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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2月23日 · 這是因為理論上來說,雇主對於自己的經濟活動最清楚,在招募時,勞工是否能夠滿足雇主的需求,雇主應有責任;而且,不管是主觀或客觀的哪種原因, 重點都是勞工與雇主的經濟期待有落差 ,這未必是勞工犯錯,所以不符合懲戒解僱的狀況。 必須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目前,只要是雇主解僱勞工,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仍然是法院攻防的焦點,因為勞工必須以工作換取收入維持生計,所以解僱等於是雇主最嚴厲的懲戒手段,因此除非逼不得已,如果有其他方式, 雇主應該要設法迴避解僱 ,如記過、調職、降薪、績效檢討、教育訓練等等,真的其他方式都用盡了,不得已最後才能解僱勞工。

  2. 2020年2月5日 · 去年 2 月 華航機師罷工 ,同年 6 月長榮空服員罷工,兩者皆是透過職業工會,用激烈的手段爭取員工的權益。. 1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勞動事件法》,賦予了員工在勞資爭議時,更多可依法取得的權利。. 一個例子是,解雇員工時,除非員工犯下《勞基法》第 ...

  3. 2018年3月1日 · 2月27日,勞動部也公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勞動基準法》第34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及第36第4項指定行業,同樣於3月1日生效。其中,有7個比較重要的修正,經理人月刊幫你整理如下:

  4. 2018年2月8日 · 而依同法第88規定,扣繳義務人(即公司、機關、團體之負責人等)應在給付獎品或獎金時就辦理扣繳。換句話說,如果你抽到大獎,很可能在領獎當下就需要由公司幫忙預先繳納稅金。不過,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免預繳稅金的,詳細規定如下:

  5. 2024年2月5日 · Pexels. 2024 年終獎金 6 大 QA 一次答! 公司不發違法嗎? 為什麼要扣稅? 發放時間是? 經理人熱門 八分生活熱門. 分享. 收藏. 年終什麼時候發、年終獎金可以領多少是工作者最在意的話題之一,yes123 求職網日前公布針對年終獎金的相關調查,得出以下結果: 1. 截至 10 月 27 日,僅 66% 的公司已表態會發年終,比例達到近 4 年新低;同時有 8.7 %企業表態今年不會發出年終。 2. 工作者對年終獎金的「期望值」落在 0.99 個月,是近年次低、回到疫前標準;也只有近 7 成工作者認為自己可以領到年終。 3. 有 6 成 2的工作者表示,若今年收到的年終不符期待,將考慮在年後離職。 「年終什麼時候發?

  6. 2023年4月14日 · 1. 服務條件. 蘋果發給庫克的限制型股票採分年領取,就屬於服務條件,有更持久的留才效果,公司也可以分年認列費用,減緩對財報的資金壓力。 2. 績效條件. 為了激勵員工在約定服務的年資內表現更好,也更好地跟股東說明發行限制型股票的立意,除了綁定服務條件,也可以增加綁定績效條件。 舉例來說,員工取得限制型股票後需待滿 3 年,且每年年度個人績效評核結果為 A(含)以上,才可取得股票的所有權利、自由轉賣。

  7. 2021年4月27日 ·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11 的五款理由,主要是因為經濟性因素,並非員工的過錯,導致公司要員工離開,例如歇業、轉讓、業務緊縮、業務變更、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等。 此類解僱會依到職時間的長短而有預告期,依年資有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可去申領失業給付。 2.懲戒性解僱. 就是《勞動基準法》第 12 第一項的六款理由,主要是員工犯錯,例如對雇主或同事施以暴行、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三日或一個月內曠職六日等等。 這部分就沒有預告期或資遣費了。 須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此外,雇主必須嚴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因為工作對於勞工的經濟、生活影響非常大,而解僱等於是最嚴厲的懲處手段,所以目前法院在審理有關解僱爭議的案件時,都會審查雇主是否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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