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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下午1700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 (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檯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惟倘遇天災或停電等不可預期情況本局得視狀況調整或暫停受理

  2. 1. 線上申請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以下簡稱領務局) 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完成預約後領務局會將於系統填妥之簡式護照資料表 (國內申請護照專用)」電子檔併預約成功通知信寄至申請人之電子郵件信箱即完成網路預約申辦護照服務。 2. 臨櫃報到取號依預約日期及時段攜帶應備證件至預約申辦地點之公共事務機 (KIOSK),依該事務機指示,列印「簡式護照資料表」並取得遞件號碼牌。 或自行在家列印「簡式護照資料表」者,於該事務機 (KIOSK)取得遞件號碼牌後,即可臨櫃辦理。 3. 臨櫃送件繳費:依預約櫃臺上方螢幕顯示之報到號碼依序送件,送件完成後,前往繳費櫃臺繳費。 作業天數. 受理後核發護照的工作天數(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10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11個工作天。

  3. 序號. 項目. 1. 領務局及四辦專用-簡式護照資料表 ( ) 2. 領務局及四辦專用-委任書 (A式) ( ) 3. 領務局及四辦專用-委任陪同書 (B式;申請人為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且首次申辦時填用)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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