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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天前 · 中華電信 (簡稱 中華電 、 CHT )是 臺灣 綜合電信服務業者 之一,前身為 交通部電信總局 的營運部門,1996年 中華民國政府 施行電信自由化政策,根據電信三法從交通部電信總局中 分拆 (英語:Corporate spin-off) 及 公司化 而來,在行動使用者數和寬頻使用者數台灣電信市占率最高,和 台灣大哥大 、 遠傳電信 被稱為「電信三雄」 [2] [3] 。 主要業務涵蓋固網通訊、行動通訊、寬頻接取與網際網路,亦以大數據、資安、物聯網、人工智慧、雲端及網路資料中心等新興科技服務,以及各種 OTT 及匯流服務。 [4] 歷史 [ 編輯] 中華民國的 電信 服務事業原由 交通部電信總局 專營 。

  2. 1 天前 · 中華電信 (簡稱 中華電 、 CHT )是 臺灣 綜合電信服務業者 之一,前身為 交通部電信總局 的營運部門,1996年 中華民國政府 施行電信自由化政策,根據電信三法從交通部電信總局中 分拆 (英语:Corporate spin-off) 及 公司化 而來,在行動用戶數和寬頻用戶數台灣電信市占率最高,和 台灣大哥大 、 遠傳電信 被稱為「電信三雄」 [2] [3] 。 主要業務涵蓋固網通信、行動通信、寬頻接取與網際網路,亦以大數據、資安、物聯網、人工智慧、雲端及網路資料中心等新興科技服務,以及各種 OTT 及匯流服務。 [4] 歷史 [ 编辑] 中華民國的 電信 服務事業原由 交通部電信總局 專營 。

  3. 2024年3月23日 · 中華電信 (簡稱 中華電 、 CHT )是 臺灣 綜合電信服務業者 之一,前身為 交通部電信總局 的營運部門,1996年 中華民國政府 施行電信自由化政策,根據電信三法從交通部電信總局中 分拆 (英語:Corporate spin-off) 及 公司化 而來,在行動用戶數和寬頻用戶數台灣電信市占率最高,和 台灣大哥大 、 遠傳電信 被稱為「電信三雄」 [2] [3] 。 主要業務涵蓋固網通信、行動通信、寬頻接取與網際網路,亦以大數據、資安、物聯網、人工智慧、雲端及網路資料中心等新興科技服務,以及各種 OTT 及匯流服務。 [4] 歷史 [ 編輯] 中華民國的 電信 服務事業原由 交通部電信總局 專營 。

    • 沿革
    • 機構設置
    • 標誌及企業形象
    • 批評與爭議
    • 參見
    • 外部連結

    郵電政企合一時期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成立。1951年9月25日,中國人民郵政和國家電信業務統一納入郵電部管理。1954年,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1958年,全國縣以下郵電業務全部劃歸地方政府交通部門管理。 1967年,實行電信軍管,地方郵政業務仍歸地方,地方電信業務撥交同級軍分區(人武部)領導。 1969年6月,國務院決定撤銷郵電部,分別成立郵政總局和電信總局。1973年6月,國務院決定將郵政總局與電信總局的職責整合,恢復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同時設立郵電部電信總局。

    品牌誕生

    1994年8月,郵電部電信總局發行第一套中國內地通用的公用電話卡,「中國電信」(CHINA TELECOM)這一稱呼首度出現。 1995年4月27日,中央決定實行郵電分營的經營方式,在郵電部電信總局的基礎上核准組建中國郵電電信總局,簡稱「中國電信」(CHINA TELECOM),作為國務院直屬的、相當於正部級的行業性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郵電部管理的企業局,依法進行企業法人註冊登記。同年啟用第一代企業形象系統。 到了20世紀90年代,中國電信的經營模式已經無法適應電信業務蓬勃發展的需要,同時中國電信獨家壟斷的局面也屢遭詬病。 1993年,利用其他產業部門專用網開展業務的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國聯通)作為中國電信的競爭者的形式出現了,中國大陸的電信市場首次出現了兩家電信運營商的局面。1997年,北京電信長城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電信長城)成立,經營800M的CDMA數字移動通信網。

    集團成立

    1998年9月,信息產業部決定,將中國電信的全國尋呼業務剝離,單獨組建國信尋呼集團公司。1999年5月20日,國信尋呼集團併入中國聯通。 1999年,中國電信的移動通信業務被剝離,另行成立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由此中國電信成為了只經營固網和數據通信業務的電信運營商。 2000年,中國電信結束了郵電合營的經營模式。5月17日,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作為一家只能夠經營電信業務的通信運營商成立,而電信市場的管理職能和郵政業務則交給政府負責。 2002年5月,為進一步打破固網和數據通信市場的壟斷格局,中國電信被按照地域拆分。在中國電信位於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南、山東等10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本地網資產以及中國電信30%的全國長途傳輸網資產合併原中國網絡通信有限公司、中國吉通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產和負債的基礎上成立了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中國網通),在中國電信位於其餘的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本地網資產和其餘70%的全國傳輸網資產的基礎上成立了新的中國電信集團公司。隨後,新成立的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在對方的壟斷區域內均設立了分公司來經營固網和...

    截至2010年底,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下轄中國北方9省及西藏電信分公司、32家網絡資產分公司和28家全資子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1家參股子公司。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電信集團公司部分資產重組後成立的上市公司,其H股分別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以ADR形式)和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持有該公司超過70%的股份。公司旗下設有:北京、上海等31家省級分公司、中國電信(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中國電信(美洲)有限公司、中國電信集團系統集成有限公司、中國電信北京研究院、中國電信上海研究院、中國電信廣州研究院;、天翼電信終端有限公司、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號百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中國電信(美洲)有限公司於2002年11月在美國華盛頓正式開業。中國電信(美洲)公司是中國電...

    中國電信自成立以來有兩套企業形象。 在「中國電信」品牌尚未誕生時,中國內地的電信業務是統一以郵電局名義辦理,因此標誌也和郵政一樣,為當時的郵電部徽章。 1995年,中國郵電電信總局成立時推出第一代標誌,第一代標誌是以中國的「中」字及中國傳統圖案「回紋」作為基礎,經發展變化而形成的三維立體空間圖案,寓意為四通八達的通信網絡,象徵「中國電信」四時暢通,無處不達。形象地表達了中國電信的特點:科技、現代、傳遞、速度、發展。該圖案裝飾效果強烈,並具有中國特色和現代感。 而在2002年中國電信業重組完成時,由於第一代標誌涉及版權問題,剛拆分成立的中國電信集團便啟用沿用至今的企業標識,新標誌是是由兩個C成90度組合而成,整體上形成一個變體的T字,表示CHINA TELECOM COMPANY(中國電信)。...

    2006年,中國電信與中國網通簽署了一「合作協議」(亦稱「南北協議」或「互不競爭協議」),決定從2007年3月1日起,相互「停止在非主導區域發展新用戶(包括傳統固話用戶,大靈通、小靈通等無線市話用戶,寬帶用戶,呼叫中心等所有類型客戶)」,對此事件,有學者認為:兩巨頭退出競爭後,各方主導區域內不再可能形成充分有效的競爭。儘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了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但因中國電信與中國網通的區域壟斷格局,「自由選擇權」無從談起。呼籲信息產業部對該「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進行查處。而中國電信認為:「互不競爭協議」只是市場發展達到更高階段時的企業理性選擇,而並非是「對電信用戶的陰謀」。而且雙方開展合作以後,對固網用戶會有好處,最明顯的就是位於兩方網絡內的網站相互訪問的速度將會加...

    中國電信官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簡體中文)
    中國電信(澳門)公司(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4. 台灣通訊業. 2 種語言. 臺灣正體. 工具. 台灣 的 通訊 產業 始於 清代 末期,歷經 日治時代 及 民國時期 的演變,至今已發展超過百年。 電信市場自由化歷程 [ 編輯] 電信服務在台灣原為 公營事業 ,1987年開放終端設備自由選用,1997年起逐步開放通信業務,目前台灣電信市場已是完全開放競爭之局面。 獨占時期之初步開放 [ 編輯]

  5. 2024年3月1日 · 中華電信 (簡稱 中華電 、 CHT )是 臺灣 綜合電訊服務業者 之一,前身為 交通部電信總局 的營運部門,1996年 中華民國政府 施行電信自由化政策,根據電信三法從交通部電信總局中 分拆 (英語:Corporate spin-off) 及 公司化 而來,在行動用戶數和寬頻用戶數台灣電信市佔率最高,和 台灣大哥大 、 遠傳電信 被稱為「電信三雄」 [2] [3] 。 主要業務涵蓋固網通訊、行動通訊、寬頻接取與互聯網,亦以大數據、資安、物聯網、人工智能、雲端及網絡數據中心等新興科技服務,以及各種 OTT 及匯流服務。 [4] 歷史 [ 編輯] 中華民國的 電信 服務事業原由 交通部電信總局 專營 。

  6. 早年 [編輯] 學成歸國後,賀陳旦歷任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副處長、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中華民國交通部政務次長、中華民國總統府「國土保育與開發諮詢委員會」委員兼執行長。 公職生涯 [編輯] 2003年,賀陳旦自前任毛治國接掌中華電信 董事長一職 [2],為強化市場競爭力,持續推動原本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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