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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診所安全作業參考指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0月23日. 所有條文. 一、通則. (一)為提升診所醫療品質及確保病人就醫安全,以醫病雙向之原則訂. 定本指引,作為診所安全作業之參考。. (二)各類醫療作業應由合格醫事人員執行。. (三)工作人員應有 ...

  2.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醫療院所安全作業參考指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29日. 所有條文. 一、通則. (一)為提昇中醫醫療院所醫療品質,確保病人就醫安全,以醫病雙向. 之原則,訂定本指引,作為中醫醫療院所安全作業之參考。. (二)各類醫療作業應由合法 ...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維護化粧品之衛生安全,以保障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用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 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4. 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設置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 所有條文. 第一條. 本標準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立法理由〕. 醫療器材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第一項)醫療器材製造. 業者之場所設施 ...

  5.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 所有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立法理由〕.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第一項)醫療器材商或醫事機構發. 現醫療器材嚴重不良事件,應通報中央主管機關」「(第二項 ...

  6.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6日. 所有條文. 一、本注意事項所稱開口契約採購,適用於各機關辦理履約期間數量不確. 定,由機關依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之採購,以契約中所列履約. 標的項目及單價 ...

  7.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091106055號、經濟部經 工字第 10904605860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10條,自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 之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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