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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發佈的新聞訊息 地址:100057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 電話:(02)2375-2100 聯合服務中心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中午不休息)

  2. 2022年7月27日 · 111年4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可檢舉交通違規共計46項態樣,分為動態違規和靜態違規,動態違規項目方面,限縮以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 41 項違規態樣,包括未戴安全帽 、駕駛人手持行動電話、點燃香菸駕駛、逼車、違規超車等。

  3. 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 一、民眾對於下列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1. 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 2. 第三十一條第六項或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

  4. 二、 違規日期、時間、地點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違規證據資料 (採證照片或錄影)。. 四、違規事實之認定:. (一)檢舉動態違規車輛者,除應攝取清楚之車輛牌號、顏色外,對於違規事實之構成,宜需檢附攝取 ...

  5. 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 線上申請交通事故資料. 局長暨違規申訴信箱. 交通事故 (含肇事逃逸)影像上傳平臺. 便民服務. 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住址資料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鑑定申請. 檢舉國道交通違規說明.

  6. 交通宣導 法令規範 交通事故專區 重大交通事故公告 歷史交通事故資料 即時交通事故資料 各警察機關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頁 交通安全宣導 防制人口販運專區 宣導專區 保護您小秘方 犯罪被害人保護(連結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護生法集專區 影音專區

  7. 今年4月30日施行的民眾交通檢舉新制,為避免惡意檢舉泛濫,經內政部警政署彙徵各警察機關意見,限縮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態樣。U-CAR正面表列出共計46項可檢舉項目,而針對不在列舉項目,民眾仍可透過撥打110請員警到場處理,以維護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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