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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4日 · 截至4月3日下午5時30分衛福部已累計通報個案32例其中有2人死亡6人住院救治住院者中4人為重症仍在加護病房搶救。 上述案例皆曾在3月19日至3月24日間,於寶林茶室食用粿條、河粉等餐點。

  2. 如果碰到車禍導致患者兩處以上器官損壞,就要立即啟動醫院創傷小組,一刻都不能耽誤。 急診分很多區塊,醫護人員面對不同的病人,判斷和處理都要很迅速。 (攝影/陳曉威) 【新聞充電器】檢傷分類. 醫護人員面對來到急診室的病患,第一件事就是「檢傷分類」,依照就醫病患的危急程度,區分就診的順序,確保急重症病患能優先受到妥善治療。 急診檢傷分類共把病人分為1到5級,數字小愈危急: 第一級病人:復甦急救. 第二級病人:危急. 第三級病人:緊急. 第四級病人:次緊急. 第五級病人:非緊急. 要會變,疫情中緊急搭建起戶外病房. 疫情期間,急診多了防疫區。 即使患者快篩陰性,也要保持警覺,在PCR檢驗還沒有確認結果之前,都不能替患者做侵入性檢查,以免口沫等噴濺,導致病毒傳播。

  3. 根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計第8節車廂有高達28人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第7節車廂有1人第6節車廂2人第5與第4節車廂各有4人第3節車廂1人其他遺體在車廂外尋獲以及2人送醫不治救難人員進入隧道內搶救時發現卡在隧道內的第8節車廂

  4. COVID-19. 公衛. 義大利. 安寧療護. 醫師不是上帝,無法決定誰才該活下來? 他們的職業信仰和倫理是依據當下醫學發展和指引判斷盡力救治有機會存活的人。 然而, 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全球大流行 之下,不僅在發展中國家、甚至先進國家,都曾因大量病患衝擊,醫療資源、呼吸器、維生器材、防護衣和人力困窘,許多醫療人員被迫每天做「生死判官」的痛苦抉擇──忍痛放棄其實有機會活下來的病人。 「我們沒有呼吸器了、也找不到後送病房,你去問問他要不要簽DNR(放棄插管治療)? 」這樣的醫療倫理震盪,如今竟也在台灣發生,激烈撞擊初入醫療場域的年輕醫師。 截至6月2日,全台灣確診個案已超過8,000例,其中近7,000例集中在雙北,近來每日死亡人數更以二位數攀升、已累積149例。

  5. 2019年9月17日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急診部災難醫學科主任蕭雅文說台灣一開始引進災難醫療救護隊時採大隊制約6080人但人多動員起來就慢加上台灣地方小多數災難沒有像921地震那樣大規模所以救護隊慢慢調整成20人左右動員時也不致影響醫院原本的

  6. 2018年3月11日 · 60歲的阿榮化名),有一天在浴室跌倒送醫急救的隔天宣告不治死亡傷心欲絕的太太阿萬化名辦完喪事後想起阿榮還有一張意外保險便拿著檢察官開立寫著死亡原因顱內出血」、「死亡方式意外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就是俗稱的死亡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100萬元沒想到竟然遭保險公司拒絕理由是檢察官沒有解剖無法確認阿榮是病死還是意外死亡」。 氣憤的阿萬一狀告上法院,這場官司打了4年多,最後法院判決阿萬敗訴,理由是:保險公司提出阿榮的病歷,證明阿榮的「顱內出血」是自發性而不是意外導致。 阿萬耗費了4年的光陰,得來的是一份敗訴判決,還失去了裁判費。 這是一個改編自真實案例的故事(註1)。 為什麼檢察官的認定會和法院不同呢? 關鍵或許在有沒有「解剖」鑑定。

  7. 盧敬文. 林彥廷. 近日,我遠離病房,與安寧居家護理師到宅訪視末期病人。 面對 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本土疫情 ,無法順暢地讓病人一旦出現狀況、就住進安寧病房作為後援,也讓醫療人員在病情處理上變得保守。 透過居家護理師從中聯繫,雖然依舊能密切了解病況,但延長訪視間隔、至少2週才能再次看到病人,再加上疫情也讓病家更抗拒來醫院,這段期間很難再做一些檢查,導致我們對臨床決策不太有信心。 疫情不可逆地改變一切。 如 在義大利早先發生的 ,安寧療護人員的工作場域大幅從病房轉往社區、住院條件改變、增加每日電訪頻率支持病家。 在台灣,住院程序變繁複了,居家病人若轉住院要篩檢COVID-19,有些陪病者也得要自費篩檢(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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