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4年4月4日 · 截至4月3日下午5時30分,衛福部已累計通報個案32例,其中有2人死亡、6人住院救治,住院者中4人為重症,仍在加護病房搶救。 上述案例皆曾在3月19日至3月24日間,於寶林茶室食用粿條、河粉等餐點。
如果碰到車禍導致患者兩處以上器官損壞,就要立即啟動醫院創傷小組,一刻都不能耽誤。 急診分很多區塊,醫護人員面對不同的病人,判斷和處理都要很迅速。 (攝影/陳曉威) 【新聞充電器】檢傷分類. 醫護人員面對來到急診室的病患,第一件事就是「檢傷分類」,依照就醫病患的危急程度,區分就診的順序,確保急重症病患能優先受到妥善治療。 急診檢傷分類共把病人分為1到5級,數字小愈危急: 第一級病人:復甦急救. 第二級病人:危急. 第三級病人:緊急. 第四級病人:次緊急. 第五級病人:非緊急. 要會變,疫情中緊急搭建起戶外病房. 疫情期間,急診多了防疫區。 即使患者快篩陰性,也要保持警覺,在PCR檢驗還沒有確認結果之前,都不能替患者做侵入性檢查,以免口沫等噴濺,導致病毒傳播。
根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計,第8節車廂有高達28人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第7節車廂有1人、第6節車廂2人,第5與第4節車廂各有4人,第3節車廂1人,其他遺體在車廂外尋獲,以及2人送醫不治。救難人員進入隧道內搶救時發現,卡在隧道內的第8節車廂
COVID-19. 公衛. 義大利. 安寧療護. 醫師不是上帝,無法決定誰才該活下來? 他們的職業信仰和倫理,是依據當下醫學發展和指引判斷,盡力救治有機會存活的人。 然而, 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全球大流行 之下,不僅在發展中國家、甚至先進國家,都曾因大量病患衝擊,醫療資源、呼吸器、維生器材、防護衣和人力困窘,許多醫療人員被迫每天做「生死判官」的痛苦抉擇──忍痛放棄其實有機會活下來的病人。 「我們沒有呼吸器了、也找不到後送病房,你去問問他要不要簽DNR(放棄插管治療)? 」這樣的醫療倫理震盪,如今竟也在台灣發生,激烈撞擊初入醫療場域的年輕醫師。 截至6月2日,全台灣確診個案已超過8,000例,其中近7,000例集中在雙北,近來每日死亡人數更以二位數攀升、已累積149例。
2019年9月17日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急診部災難醫學科主任蕭雅文說,台灣一開始引進災難醫療救護隊時採大隊制,約60~80人,但人多、動員起來就慢,加上台灣地方小,多數災難沒有像921地震那樣大規模,所以救護隊慢慢調整成20人左右,動員時也不致影響醫院原本的
2018年3月11日 · 60歲的阿榮(化名),有一天在浴室跌倒,送醫急救的隔天宣告不治死亡。 傷心欲絕的太太阿萬(化名)辦完喪事後,想起阿榮還有一張意外保險,便拿著檢察官開立,寫著「死亡原因」為「顱內出血」、「死亡方式」為「意外」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就是俗稱的死亡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100萬元,沒想到竟然遭保險公司拒絕,理由是:檢察官沒有解剖,無法確認阿榮是「病死」還是「意外死亡」。 氣憤的阿萬一狀告上法院,這場官司打了4年多,最後法院判決阿萬敗訴,理由是:保險公司提出阿榮的病歷,證明阿榮的「顱內出血」是自發性而不是意外導致。 阿萬耗費了4年的光陰,得來的是一份敗訴判決,還失去了裁判費。 這是一個改編自真實案例的故事(註1)。 為什麼檢察官的認定會和法院不同呢? 關鍵或許在有沒有「解剖」鑑定。
盧敬文. 林彥廷. 近日,我遠離病房,與安寧居家護理師到宅訪視末期病人。 面對 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本土疫情 ,無法順暢地讓病人一旦出現狀況、就住進安寧病房作為後援,也讓醫療人員在病情處理上變得保守。 透過居家護理師從中聯繫,雖然依舊能密切了解病況,但延長訪視間隔、至少2週才能再次看到病人,再加上疫情也讓病家更抗拒來醫院,這段期間很難再做一些檢查,導致我們對臨床決策不太有信心。 疫情不可逆地改變一切。 如 在義大利早先發生的 ,安寧療護人員的工作場域大幅從病房轉往社區、住院條件改變、增加每日電訪頻率支持病家。 在台灣,住院程序變繁複了,居家病人若轉住院要篩檢COVID-19,有些陪病者也得要自費篩檢(註)。